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政府工作要求,2019年余杭区行政单位(含镇、街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总额6317万元,完成预算的95.71%,同比下降3.23%。分项完成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668万元,完成预算的111.33%,同比增长0.07%,主要是良渚申遗需要,对外考察交流学习增加。因公出国(境)组数为87组,因公出国(境)人数为198人。

2.公务接待费866万元,完成预算的61.86%,同比下降10.9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8670个,其中外事接待55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 151312人,其中外事接待 464人,主要是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内公务接待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3.98%,同比下降2.14%。公务用车购置数 83辆,公务用车保有量 705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46万元,同比增长13.99%。主要是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审批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置标准》、《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置标准》等文件要求,购置更新特种专业技术车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937万元,同比下降10.14%,主要是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相应开支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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