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商务局所属杭州市余杭区投资促进中心等2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定的通知》(余编办〔2020〕25号)文件精神,决定自即日起启用“杭州市余杭区投资促进中心”和“杭州市余杭区国有储备粮和物资保障中心”印章,同时废止“杭州市余杭区招商投资服务中心”、“杭州市余杭区国有储备粮监管中心”印章。
附件:1.启用印章的印模
2.废止印章的印模
杭州市余杭区商务局
2020年7月31日
附件1
启用印章的印模
附件2
废止印章的印模
分享到: |
当前位置: | 首页 |
|
信息索引号 | 002510119/2020-121759 | 文件编号 | 余商务〔2020〕72号 |
责任部门 | 区商务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投资促进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商务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投资促进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0-08-10 08:39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0119/2020-121759
发布机构
区商务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投资促进局)
文件编号
余商务〔2020〕72号
发布日期
2020-08-10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启用“杭州市余杭区投资促进中心”和“杭州市余杭区国有储备粮和物资保障中心”印章的通知
2020-08-10 08:3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商务局所属杭州市余杭区投资促进中心等2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定的通知》(余编办〔2020〕25号)文件精神,决定自即日起启用“杭州市余杭区投资促进中心”和“杭州市余杭区国有储备粮和物资保障中心”印章,同时废止“杭州市余杭区招商投资服务中心”、“杭州市余杭区国有储备粮监管中心”印章。
附件:1.启用印章的印模
2.废止印章的印模
杭州市余杭区商务局
2020年7月31日
附件1
启用印章的印模
附件2
废止印章的印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