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明姝) 昨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阮文静,副主任李敏华、白美玉、杜坚强、施建华、戴桂香、曾宏及委员出席会议。副区长陈夏林、王艳勤,区政协副主席陈云水,区人大常委会二级巡视员屠冬冬,区人民法院院长罗鑫,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镇街人大负责人、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等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2019年区本级决算草案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提出的审计机关关于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的报告,听取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2019年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执行及部分变更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法院关于民商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及部分法官的履职报告,听取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关于区法院民商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及部分法官履职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区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报告并作说明,书面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区人大常委会票决通过的政府重大投资实施项目推进情况报告。

经分组审议后,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分组审议情况汇报,以按电子表决器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杭州市余杭区2019年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以及区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2020年新增投资3亿元以上(含)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对区法院民商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及部分法官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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