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规范征迁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安置的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障被补偿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回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出台了《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余杭区征迁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实施多高层公寓安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
二、政策依据
《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
三、主要内容
本《意见》对我区征迁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实施多高层公寓安置的适用范围、安置人口、可购房面积、世居房安置、多高层公寓购买价格等相关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四、文件适用范围
余杭区范围内征迁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实施多高层公寓安置的区域。
五、实施时间
本《意见》自2020年5月31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沈国明
联系电话:89186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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