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现将《余杭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7日

余杭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浙江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省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杭州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8项整改任务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其中2019年年底前完成4项;2020年年底前完成2项;2022年年底前完成1项;立行立改的1项。对省督察组交办我区的51件信访件,按期整改,逐一销号。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到2020年,城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国家“水十条”地表水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达到省、市考核要求,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0.3%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局和战略的重要位置。以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实施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深入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推进“全域美丽”建设,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

(二)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1.深化“五气共治”。优化能源结构调整,巩固全域工业无燃煤。巩固和深化扬尘污染防治,加强各类工地扬尘精细化管理。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降低移动源污染排放。

2.深化“五水共治”。以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快推进2.0版“污水零直排区”。狠抓工业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强船舶码头污染控制。优化完善全区污水系统布局,加快推进良渚污水处理厂四期、余杭污水处理厂四期、径山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2020年年底前完成2座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作。到2020年年底,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2%以上,建制镇达到70%以上。

3.深化“五废共治”。深入实施杭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20年年底前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10%以上。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监管,实施超期贮存危废动态清零。完善“三化四分”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加快生活垃圾中转及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置等重点项目建设。

(三)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1.强化施工工地、道路扬尘管控。严格执行“控尘十条”,各类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落实专人负责,推进精细化管控,做到工地裸土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等“8个100%”。落实城市道路扬尘防控相关制度,加大机械化作业率,优化清扫保洁工艺。采取扬尘在线监测、卫星遥感、走航监测、雷达扫描等科技手段,推进数字化治气工作。

2.扎实推进餐饮企业整治,缓解油烟扰民问题。对餐饮企业按照“规范一批、提改一批、取缔一批”要求分类实施,逐步推进。推进新建住宅小区设置餐饮用房,促进餐饮服务业健康发展。

(四)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使杭州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样本”的重要指示,全面推进“三个全域”建设。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挖督察反馈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结构性原因,通过深化改革逐一破解。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巩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好的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余杭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上下联动,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各镇街、平台要承担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重点工作整改。区直各部门按各自职责抓好牵头督促工作。

(二)严格督查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区整改协调小组要定期调度整改工作,并对工作进度和质量开展专项督导,推进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对省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严肃追究责任,并向社会公开。

(三)及时信息公开,加强群众监督。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多渠道、多媒体报道整改落实情况。按要求在区级主要媒体或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全区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


附件:余杭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附件

余杭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一、杭州市共性问题

(一)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整体推进力度不够,纸张、橡塑、玻璃等可回收垃圾大量混入易腐垃圾,且比例较高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镇街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目标:深化生活垃圾“三化四分”,提升小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质量,规范设置垃圾分类设施,统筹垃圾分类处置,完善分类保障体系。

整改措施:

1.强化属地责任。建立区、镇街、社区三级责任传导机制,实行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和层级负责制,全区统一制定实施方案,形成层层负责、环环紧扣的工作格局。

2.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带头、党员先锋示范、志愿者积极助推作用,深入宣传垃圾分类政策措施、投放方法,营造浓厚垃圾分类社会氛围,增强公众自觉分类意识。

3.科学配置设施。规范生活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企业、农村地区等区域垃圾分类设施配置,重点提升可回收物(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回收设施设置,明确管理要求。

4.强化监督检查。落实管理和主体责任人责任,加强管理监督,提升分类质量。加强执法督查,依法查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二)生活垃圾处置能力的短板亟待快速补齐,运输能力满足不了垃圾分类工作需求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镇街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提升垃圾分类运输能力,全面推行桶车对应分类清运。

整改措施:

1.加快完善生活垃圾清运体制,提升清运能力。加强分类清运车辆标识涂装,完成区全66辆车辆涂装。

2.加强垃圾收运能力保障工作,满足分类清运需求。

(三)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力度不够,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滞后

责任单位:区“五水共治”办,各镇街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现已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按时、全面完成市治水办、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下达的年度“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

整改措施:

1.2019年年底前完成6个镇街(含64个生活小区和5个工业园区)和22个省级小区的“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

2.紧盯考核目标,针对省市考核任务,结合《余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力推项目建设。

(四)一般工业固废处置缺口大,部分工业固废未有效处置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区环境(水务)控股集团,仁和街道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强工业固废的规范化管理,推进工业固废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工业固废利用处置能力。

整改措施:

1.自建污泥处置项目。合理规划选址,在余杭区范围内建设一套与余杭区污泥产生量相匹配的污泥处置项目,加快污泥处置项目的土地征迁、技术前期工作,在2022年12月底前建成。

2.加强产泥单位的污泥处置日常监管。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他一般工业污泥产生单位的监督检查,规范污泥厂内贮存,在我区污泥处置项目建成前,确保在省内得到规范处置、综合利用。

二、余杭区个性化问题

(一)梅林小区北侧土地平整工地,施工车辆产生扬尘较大

责任单位:东湖街道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现已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完善工地防尘设施,落实各项防尘措施,有效治理施工作业场所和车辆扬尘问题。

整改措施:

1.完善工地扬尘治理设施。工地四周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硬质围挡进行封闭,并安装喷淋装置;工地出入口、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和加工场地需硬化到位;设置沉淀池,配备洒水车辆冲洗设施等。

2.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对工地范围内的道路场地、运输车辆、各类堆场等的土方开挖、现场作业过程中采取防尘降尘措施。

(二)兴旺工业城废气扰民问题未有效解决,“老厂新居”问题突出

责任单位: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现已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严格产业项目准入,逐步转变产业结构,减少区域有机废气污染物排放,加强环境监管,推进企业达标排放,从而有效缓解环境信访“厂群矛盾”。

整改措施:

1.针对督察期间监测超标的余杭丝绸、永和涂层两家单位,由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2.2019年12月底前关停永和涂层,减少源头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污染物排放。

3.将玲珑香榭小区周边设置为项目限制准入区,鼓励无污染项目准入,逐步实现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4.加大对周边涉气企业的日常执法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力度。

(三)废油脂非法加工点取缔不及时、监管不到位

责任单位:仓前街道、良渚街道

整改时限:2019年10月底前(现已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取缔废弃餐厨油脂非法加工点,完成场地清理和违法查处工作。

整改措施:

1.对两处废弃餐厨油脂非法加工点进行联合取缔,并对场地进行清理。

2.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3.对辖区所有村、社区和所有网格开展全面自查。

(四)五杭运河大桥、渡船桥等断面水质未达到水功能类别要求,长期徘徊在Ⅳ至Ⅴ类水质

责任单位:区“五水共治”办,各镇街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2019年年底前五杭运河大桥断面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2020年12月底前渡船桥断面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

整改措施:

1.做好临平净水厂的运行管理,良渚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按计划在2020年底前完工。抓好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项目推进。    

2.加强对涉水工程以及运河沿线码头、来往船只和施工单位的管理,杜绝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建筑垃圾、废弃物倾倒入河。

3.做好运河、上塘河干流及支流水质跟踪监测,出现异常及时预警通报,落实整改提升。    

4.全面落实“河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