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瑜薇 通讯员 杨蓉蓉) 2020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前日出炉,根据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民同招”工作要求,我区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此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中提到,公办小学、初中严格按照学区范围招生。民办学校在余杭区范围内招生,招生不足的民办学校可在市域范围内补招一次。

那么,公办、民办学校可以兼报吗?民办学校可以报几所呢?记者从区教育局了解到,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在公办或民办学校中只能选择一类,其中选择民办学校的限报一所,选报公办学校者不需要选报具体学校。

符合小学、初中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可以分别通过“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入学报名。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如果孩子报名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怎么办?区教育局表示,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儿童少年将自动转入公办学校第二阶段招生程序,无需另行报名,且仅能回户籍地,无余杭区户籍的回居住地(初中为学籍所在地)入学。

同时,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对民办学校的生源作出规定:民办学校或其投资主体与区政府(含功能区管委会)原订有书面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在协议有效期内,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受区政府委托、承担部分学区范围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应当明确其学区范围并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相关政策招生,不得选择生源。民办学校履行协议招生或按学区招生均须经市教育局同意,具体招生报名和录取工作将由区教育局组织,民办学校协议招生或按学区招生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按照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眼下,区教育局与各中心学校均已设立招生政策咨询与监督电话,接受招生政策咨询,监督、受理、查处有关违规违纪招生等行为。如有问题,可拨打余杭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89263335、86233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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