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余杭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余防汛指办〔2020〕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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