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确起了色心,但我没抢劫……”被告人雷某在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突然说了这么一句话。

“你不承认抢劫,那为什么拿走了被害人的包?”面对检察官的讯问,雷某沉默了。

近日,余杭区检察院对雷某抢劫、强奸(未遂)一案依法提起公诉。余杭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抢劫、强奸两项罪名均成立,对雷某以抢劫、强奸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

遇女子路边哭泣 他起歹意

2019年8月的一天凌晨,22岁男子雷某在临平北大街闲逛,看到小陈(化名)独自坐在花坛边哭泣,身上一股酒味,便上前搭讪,并提出送她回家,但遭小陈拒绝。小陈起身离开,雷某一路尾随。

看到小陈进入弄堂后,雷某见四处无人迅速从背后捂住小陈的嘴,卡住其脖子。小陈受惊吓,瞬间酒醒了大半。见雷某起了色心,她灵机一动,假装顺从,并提议一同去酒店。

于是,雷某拿过小陈的包,拉着她一起走进附近的一家酒店。到酒店后,小陈趁机摆脱控制,冲酒店前台服务员大喊:“我不认识他,快帮我报警。”

雷某见形势不妙,拿着小陈的包迅速逃跑。

抽丝剥茧 补充增诉罪名证据

余杭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在仔细审查全案证据后发现,雷某始终只供述其有抢劫行为,而被害人在一份询问笔录中提到,雷某还有企图不轨行为。这引起了检察官的警觉。

“你觉得对方当时想对你做什么?”为了查明事实真相,检察官拨通了小陈的电话。听完小陈详细讲述当天事情的经过,检察官确认,雷某的犯罪行为并不只是抢劫这么简单。

随后,检察官采用互联网办案技术对小陈进行了远程询问,实地查看案发地,研判现场情况,分析被告人雷某当时的心理,进一步夯实案件证据,同时引导侦查机关继续补充证据。在取得关键性证据后,检察院于2019年11月29日以雷某涉嫌抢劫、强奸二罪将该案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雷某突然表示自己只起了色心,没抢劫。

“你在审查起诉阶段,跟检察官讲的是否属实?”“你没有抢劫,为什么拿走了小陈的包?”“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显示,你对不同办案人员都承认有抢劫事实,这怎么解释?”……针对雷某突然的变化,检察官有理有据地发问。最终,余杭区法院判决认定起诉书指控的抢劫罪和强奸罪均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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