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生猪产业发展意见》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20〕9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49号)文件精神,为积极落实种猪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贷款贴息政策,经企业申请,拟对杭州大观山种猪育种有限公司在2018年8月1日-2019年7月31日期间的贷款给予贴息补助,拟核拨贴息补助资金共计45.57万元(详见附表)。现予拨付前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
公示期:2020年3月25日—2020年3月31日
监督电话: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86232086
余杭区财政局 86221661
附件:余杭区规模生猪养殖场贷款申请省级财政贴息补助汇总表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