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区举行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部署工作,动员全区各级各单位积极投身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中来。区长陈如根讲话,副区长葛建伟等参加会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鼓励和指导各地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载体,以市、县为重点,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生态环境部于2016年提出了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任务,制定了创建指标体系和管理规程,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了新的高度。长期以来,余杭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提升,2016年被正式命名为国家生态区,2018年获得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称号、绿色发展指数跃居全省89个县市(区)首位。

陈如根指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内在要求,是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手段。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刻领会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重大意义。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为契机,加快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尽快补齐短板,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增进民生福祉。

陈如根强调,要咬定目标、突出重点,精准抓好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治,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清废净土保卫战,打好环保督查问题整改攻坚战。大抓项目补短板,加快在建项目推进,推进新建项目开工,强化前瞻性规划布点,狠下功夫、久久为功抓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管并重优环境,推进城市品质提升,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引导绿色生活风尚,进一步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生态理念谋发展,优化生态空间,发展生态经济,推动转型升级,着力做好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两篇转化文章”。

陈如根指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是一项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要广泛动员、凝聚合力,全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严格对照实施方案目标要求,细化时间表、任务单,并落实针对性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地见效。进一步强化对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创建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考核。大力营造氛围,形成生态文明建设人人参与、生态文明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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