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对余杭街道永建非常滞洪区连通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详见下表),根据《余杭区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规定》(余林水水字〔2015〕69号)有关规定,对平湖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及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实行记分处理。
特此公告!
本公告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涉及工程 | 存在问题 | 扣分 | 日期 |
余杭街道永建非常滞洪区连通工程 | 项目负责人无故缺席重要会议(扣3分)。 | 3分 | 2020.12.7 |
余杭区水利工程建设总站
(余杭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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