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沥青拌合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因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被我局行政处罚(杭环余罚[2019]第5-30号),现该公司依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向我局申请信用修复。

经我局审查,该公司符合信用修复条件,拟同意对其信用进行修复。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政策法规科,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晓云          电    话:0571-89172015 

地  址:余杭区临平星火南路23#   

邮政编码:311100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