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级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7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61号)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浙江省省级部门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及《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部门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杭司〔2020〕172号),结合我区实际,区司法局对我区行政裁决事项进行梳理,在征求各镇、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余杭区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区级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结合本清单对本部门的行政裁决事项权力清单进行调整完善,细化行政裁决流程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

2020年11月19日

余杭区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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