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阳方城警方在办理一起网络赌博案件时抓获两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大学在校学生,二人以做“兼职”为由,为电信诈骗犯罪提供银行卡、办理各类对公帐号,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未获得分毫“兼职”报酬,二人也身陷囹圄。

2020年七月份,方城警方在办理一起网络赌博案件时发现该团伙使用的两个对公账户涉案资金高达一千余万元,博望派出所立即组织人员前往开户地银行,经调查开户人员分别是四川省成都市两所大学的在校学生,办案民警分别在两个网吧将涉案人员冯某、刘某抓获。

冯某、刘某到案后供述,两人在百度贴吧看到做“兼职”广告,称一星期可赚两万块钱,便主动和对方取得联系要求兼职,之后在嫌疑人诱导下办理了银行卡、对公账户和银行U盾等物品,一并将所有物品移交给犯罪嫌疑人后回学校等着对方给自己转钱,但对方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二人始终未获得分毫“兼职”报酬,在这个黄金年纪里,应有青春、阳光相伴,但是现在,他们却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目前,二人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方城警方提醒: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校学生要强化法律意识,在上网的过程中要有判断真伪“兼职”信息的能力。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周旋于各大兼职网站,发布模棱两可的“兼职”消息,实则是盯上了“应聘者”的“伪实名”电话卡、银行卡和“伪法人”注册公司的对公账户等,这些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直接为诈骗分子提供了流转洗钱和资金结算的渠道。

如果办卡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明显不合常理,却主动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终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还影响了个人征信及就业,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