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者名称 | 法人代表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时间 |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杭州华塑色母有限公司 | 徐如松 | 杭环余罚[2020]第5-32号 | 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违反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 |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2020.11.4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分享到: |
信息索引号 | 002510127/2020-135777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0-11-09 15:25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0127/2020-135777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发布日期
2020-11-09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201102-1108)
2020-11-09 15:25
被处罚者名称 | 法人代表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时间 |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杭州华塑色母有限公司 | 徐如松 | 杭环余罚[2020]第5-32号 | 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违反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 |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2020.11.4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