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相关单位: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按照“补短板、强监管、走前列,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转变作风,加快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余杭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余杭区“重要窗口”建设提供坚实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主要内容

区林水局由水利科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工作,各科站负责本业务领域的监督工作。水利监督范围主要包括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利资金使用、水利政务等。

(一)水旱灾害防御

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前大检查和水文测报汛前检查,强化对防汛准备工作、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的监管力度,对水文监测设施运行、水文测验质量管理及水文安全生产情况等开展全方位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单位,确保汛前完成整改或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二)水资源(水土保持)管理

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为抓手,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检查水资源管理重大决策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抽查不少于5%的取水用户,督促整改取用水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全区农村饮用水达提标专项行动及考核工作,落实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强化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监管,以入户通水、水费收缴、长效管护等内容为重点,加大明察暗访频度和力度,实现年度建设项目监管全覆盖,确保实现“城乡同质饮水”。加强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行动。加强河湖“四乱”排查管理,实行“四乱”排查动态管理,加强暗访督查,及时发现并处置非法占用水域行为,巩固“无违建”河道成果。

(三)水利工程建设监管

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巡查,落实上级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要求。全面启用电子化招标投标系统,严格落实管理办法、交易平台、监管标准和评标专家库“四统一”。加大东苕溪中上游滞洪区调整专项、百丈镇仙岩溪综合整治工程等重点水利工程督查力度。严格落实施工专项方案、扬尘管控、实名制管理等措施,提升我区水利建设行业形象。加强“美丽河湖”建设监管,加快推进泵闸站及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高标准创建“美丽河湖”,积极建设“幸福河湖”。

(四)水利工程运行监管

全面开展水库、电站、水闸、泵站、堤防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情况检查,深化依标管理,定期开展设备专项检查,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深入推进“三化”改革措施,推动水利工程“三化”改革落地。加强水文监测设施、测验质量管理及监测用船等管理,确保野外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严格落实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行为和“三个重点环节”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调度规程。

(五)水利资金使用监管

加强水利资金支付和使用的动态监控,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绩效目标的实现。深化多部门协作,实施多元化的监管,及时发现项目实施与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水利资金管理体系的完善与管理水平的提升。

(六)水利政务监管

按照“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等改革要求,加强涉水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力度,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严格保护河湖水域,加强功能补救措施方案或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方案监管,做好审查、审批,确保方案落地。加强施工期临时工程审批监管,保证防洪度汛安全。

三、监管方式

(一)多措并举

坚持巡查、抽查、内审、暗访等多种监管方式相结合,明确日常监管的方式和内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四不两直”的监督检查方式,明察暗访多措并举。建立“三张清单”,梳理水利管理的问题、任务、责任,实施清单式管理。

(二)强化安全

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管理责任。督促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质量检测单位做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安全、生产安全,保障水利工程高质量。

(三)创新监管

注重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利用数字化平台,采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监管成果信息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布强监管工作成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水利监管的有效性和约束性。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管力度

在日常工程监管工作中,注重强基础、求长效、抓重点,加强日常管护和动态监管,真正实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全过程监管,推动强监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二)推进“三化”改革

持续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以标化提升和整治更新为切口,促进水利工程管理产权化、物业化和数字化改革顺利落地,确保水利工程安全高效运行和水利工程管理继续稳步提升。

(三)突出监管常态化

从问题落实着手,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模式。全面推进水利执法,强化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水利法规的宣传,进一步促进依法治水。加强部门对接和工作联动,借助公安、环保等力量,形成长效联合执法机制。

 

附件:2020年余杭区水利“强监管”工作计划

 

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2020年11月6日

附件

2020年余杭区水利“强监管”工作计划

序号

事项名称

工作内容

检查方式

责任部门

检查时间

一、水旱灾害防御

1

水旱灾害防御

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大检查

防汛准备工作、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水毁工程修复等,检查20个点位

明查暗访相结合

防灾及运行管理中心

年度

2

水文测报汛前检查

水文测报汛前准备工作情况,检查10次

明查暗访相结合

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站

年度

二、水资源(水土保持)管理

3

水资源监管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

根据考核要求对全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其他水资源管理重大决策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明查暗访相结合

林水行政执法队

年度

4

节约用水监管

节约用水监督检查

开展节约用水专项检查,抽查取用水户不少于10家

明查暗访相结合

林水行政执法队

年度

5

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建设监管

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考核

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开展情况

明查暗访相结合

林水行政执法队

年度

6

水土保持监管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实施、验收情况

明查暗访相结合

林水行政执法队

7月~12月

7

“清四乱”专项行动监管

“清四乱”专项行动检查

“清四乱”情况及河湖水域水事活动

暗访

林水行政执法队

年度

三、水利工程建设监管

8

安全生产监管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0个项目安全状况,2个单位的水利生产安全生产状况,检查40次

暗访

水利工程建设总站

年度

9

安全生产巡查

选择20个水利工程开展安全生产状况抽查 

暗访

水利工程建设总站

年度

10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管

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检查与技术指导服务

对堤防、水库、水闸、泵站等20项在建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开展质量检查

明查暗访相结合

水利工程建设总站

年度

11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隐患排查与年度考核

按照上级印发的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要求,对纳入考核范围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管理、勘测设计质量保证、施工质量保证、监理质量控制、工程质量评定验收、质量隐患排查与整改、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检查

明查暗访相结合

水利工程建设总站

年度

四、水利工程运行监管

12

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监管

大中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督查

1座中型水库(电站)和25座小型水库检查全覆盖,并督查指导服务100%的山塘

明查暗访相结合

防灾及运行管理中心

年度

13

重要堤防、蓄滞洪区运行管理检查

西险大塘、19条重要堤防,南湖、北湖滞洪区及永建等非常滞洪区运行管理情况

明查暗访相结合

防灾及运行管理中心

年度

14

水文测报设施运行监管

水文测报日常检查

各项目标任务、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制定和落实情况;水文测验质量管理情况;水文安全生产情况等;检查2次

明查暗访相结合

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站

年度

六、水利资金使用监管

15

面上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核查

年度面上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核查

年各度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市财政局、市林水局下达面上水利建设与管理任务以及省级、市级补助资金开展专项核查

明查

水利科

年底

七、水利政务监管

16

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及批后监管

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及批后监督检查

涉河建设项目

明查暗访相结合

法规与审批科林水行政执法队、防灾与运行管理中心、西部水利服务中心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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