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者名称 | 法人代表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时间 |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杭州三家湾建材有限公司 | 滕金法 | 杭环余罚[2020]第4-17号 |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罚款人民币捌万陆仟元整。 | 2020.11.23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仲鸿 | / | 杭环余罚[2020]第5-26号 |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 | 2020.11.23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杭州大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董玲君 | 杭环余罚[2020]第5-7号 |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贰佰伍拾元整。 | 2020.11.23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杭州东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徐滨 | 杭环余罚[2020]第5-22号 |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 | 2020.11.23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浙江鼎盛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戚坚 | 杭环余罚[2020]第4-28号 | 未按规定设置排污口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 1、责令立即拆除设置的排污口; | 2020.11.23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杭州西子混凝土有限公司 | 历警 | 杭环余罚[2020]第4-36号 | 违法设立排污口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 1、责令立即拆除未按规定设置的排污口; 2、罚款人民币肆万壹仟肆佰肆拾元整。 | 2020.11.23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杭州远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叶增才 | 杭环余罚[2020]第1-29号 | 未按规定设置大气排污口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五项之规定。 |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2020.11.24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