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对外合作项目中心:

根据履行《联合国森林文书》示范单位建设项目(第二阶段)任务书要求,我局开展了履约建设项目进度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进展情况予以上报。

特此报告。

附件:履行《联合国森林文书》示范单位建设项目进展报告

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2020年11月2日     

附件:

履行《联合国森林文书》示范单位建设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名称

履行《联合国森林文书》示范单位建设项目(第二阶段)

项目承担单位

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项目起止时间

2020年6月-2021年3月 

项目主要内容:

1、开展森林经营相关规划方案编制。根据履约建设方案规划内容,启动全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开展“十四五”林木采伐限额编制工作,完成国有山落界、湿地红线矢量化、区级保护林矢量化等工作。

2、开展履约示范展示点建设。重点在第一阶段基础上,加快“中泰竹艺小镇-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提升当地居民生计的乡村振兴典范”和“长乐林场-引入社会资本、共创国有林场体制机制改革的创新典范”两个示范展示点建设,编制示范展示点建设方案,完善标识标牌系统,借助专家组、境外国际组织等多方力量联合提升示范点履约成效。

3、开展彩色森林项目建设。对南山林场隆昌林区1000亩山林进行彩色森林建设。采伐部分林木后,种植枫香、乌桕、无患子等彩色树种进行森林景观提升,改善森林质量。

4、开展履约能力建设。邀请外部专家、团队,开展林业法规、产业发展等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履约能力,完成培训2次共50人次。借鉴其他履约先进示范基地的经验,进一步提升自身能力建设。与合作的境外国际组织加强联系沟通和深度合作。

5、加强履约示范宣传。充分总结和展示余杭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启动制作余杭区履约示范指导手册;完成全区宣传视频以及长乐林场、中泰街道两个示范点的专题宣传片初稿。

合同规定任务及考核指标:

1、2020年8月30日前组织召开余杭履约示范建设研讨会一次;

2、2020年8月30日前邀请专家组现场指导一次;

3、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余杭履约示范建设宣传视频制作;

4、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履约业务能力培训一次;

5、2020年10月30日完成两个示范展示点建设方案制订;

6、2020年10月30日前提交第二阶段进展报告;

7、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其他示范点的学习交流一次;

8、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余杭履约手册制作;

9、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两个示范展示点宣传手册;

10、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第二阶段两个示范行动素材收集;

11、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两个示范展示点标识标牌系统安装;

12、2021年3月31日提交第二阶段成果报告。

项目组织实施进展:

(一)落实履约示范点建设

基于余杭的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林业特点,在中国林科院科信所和NRDC的支持协助下,在先期确定4个履约最佳实践点的基础上,完善了建设方案,目前建设工作正稳步推进:

1.长乐林场-引入社会资本、共创国有林场体制机制改革的创新典范:依托创龄林下经济基地,打造一家集道地中草药研究开发、劳动实践、科普宣传、休闲观光为一体的多功能园区,相应的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依托省级森林公园,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将传统的速生用材林生产方式逐步转变为珍贵用材林和彩色阔叶林为主的生态经营模式;依托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大力实施森林教育,每年受益的青少年达5000人次以上。

2.中泰竹艺小镇-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提升当地居民生计的乡村振兴典范:一产方面,苦竹园区竹林培育技术应用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苦竹种质资源库标识标牌系统及竹种生境得到了改善;二产方面,以苦竹业协会为抓手,整合了街道辖区200多户竹笛加工户,共同推进中泰竹笛原产地标志;三产方面,竹笛展示馆、游客接待中心目前也已经完成初步建设方案的明确,竹笛文化节、竹笛夏令营等活动有序展开;绿色金融支持方面,邮储银行也全新推出了“碳汇贷”信贷业务,依托苦竹碳汇生态功能,以信用村为基础,面向余杭区中泰街道的农户提供信用贷款。

3.青山村-多利益方参与森林管理,促进森林资源保护的国际社区共治典范:在原有众多国际环保组织参与构建的基础上,正在源源不断吸收新的组织的参与,文创产业基地设施正在不断完善中。

4.超山风景名胜区-恢复森林景观、建设宜居环境的城市林业最佳实践:目前超山风景区的保护森林资源宣传标识标牌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持续加强宣传

1.与杭州余杭广播电视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开展余杭履约视频宣传片拍摄,目前已形成送审样片,在做最后的校对。

2.积极参与首届“原山杯”全国短视频大赛,上报“森林余杭”以及“生物多样性 超山多美好”等两部短视频。

3.积极号召示范点单位参与第13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依靠展会平台宣传履约故事,共有31家单位参展,共计23个标准展位、1个特装展位。

(三)促进交流合作

一是接受国家林草局对外项目合作中心刘昕副主任检查指导长乐林场、黄湖青山村以及中泰街道示范点建设;二是迎接国家林草局林改发展司李玉印副司长考察指导长乐林场履约示范点;三是迎接国家林草局干部管理学院培训班学员(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到长乐林场示范点考察林业产业创新发展情况;四是与中国林科院科信所达成合作协议,引进专家力量对余杭履约工作给予技术支持;五是加强与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的沟通,通过网络会议等形式积极征求履约工作有关意见建议。六是制定外出考察交流方案,11月12日-14日赴北京西山试验林场等学习考察活动,并在学习考察期间与中国林科院科信所、NRDC就履约事宜进行交流探讨。  

(四)组织学习培训

在中国林科院科信所的支持下,于2020年8月组织召开《新森林法》培训暨履约示范工作会议,组织各镇、街道农办主任和林技员,林业重点镇街分管领导及履约示范展示点负责人参加,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法规处处长侯翎对新森林法进行了培训,浙江省丽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院长、研究员金爱武介绍了新时期的竹林培育与产业发展。于9月组织林业骨干参加“国家林草局森林文书履约示范单位建设研修班”,对履约基础知识、项目管理办法以及履约工作任务进行了系统的学习。

项目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宣传

稳步推进与杭州余杭广播电视有限公司关于宣传片制作的合作,将宣传视频以贴合余杭区履约实践的方式完成,广泛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国内外新闻平台等传播渠道积极进行宣传推广。同时对于示范点履约情况制作统一宣传册,通过各个渠道进行宣传。

(二)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完善履约示范标识标牌系统的设计,以及在4个示范点的应用工作;进一步做好示范点展示区林道修整、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交流合作

进一步深化与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的合作,在项目建设、宣传推广、国家交流等方面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寻求新项目的开发,如绿色金融、林业参与气候变化贡献等方面项目。

(四)加快资金执行

根据工作安排,在2020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在2021年3月底前完成基地形象宣传等工作。

项目资金使用进展及下一步计划:

项目经费

支出科目

金 额

(万元)

执行情况

(万元)

下步计划

1、接待费

5.1435

0.32

受疫情影响执行率较低,将继续加强相关活动组织

2、专家咨询费

10

3

已签订咨询合同,预计于2021年3月底前执行完毕

3、翻译费

3

0

已签订合同,预计于2021年3月底前执行完毕

4、委托业务费(方案编制、宣传设计、展品制作)

64

20

余款预计于2021年2月底前执行完毕

5、示范展示点基础设施升级费

19

12

余款预计于2021年2月底前执行完毕

6、设备购置费

2

1.97

已在走采购流程,预计12月底完成。

7、会议培训交流费

7.8389

0.6

11月开展考察交流一次,3月底前组织示范点培训活动两期以上

8、南山林场彩色森林项目

180

180

已完成

9、中泰示范展示点竹林培育

20

20

已完成

总计

310.9824

237.89


本项目的考核指标进展情况如下:

1、组织召开余杭履约示范建设研讨会一次——完成;

2、邀请专家组现场指导一次——完成;

3、完成余杭履约示范建设宣传视频制作——已完成初稿,待进一步修改完善;

4、完成履约业务能力培训一次——完成;

5、完成两个示范展示点建设方案制订——完成;

项目承担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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