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规范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杭州市余杭区规范公款存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余杭区财政局发布了《杭州市余杭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包括制定的意义、目的、依据等)
2019年7月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关于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政函〔2019〕48号)精神,杭州市余杭区规范公款存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余杭区财政局印发《杭州市余杭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试行)》(余公款管理组办办[2019]2号)文件,后续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地方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9]49号),提出新的管理要求和内容,为更好地规范和完善我区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在广泛提取意见的基础上,对《试行》中的相关内容作了修改、调整。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包括主要内容、适用范围、标准、期限及术语释义等应注意的问题;
1、关于投标银行经营状况分值的情况。明确投标银行经营状况从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人行综合评价、营运能力、偿付能力、存贷比、内部控制水平等9个方面进行全面、多维度评价投标银行,具体分值由9分提升至40分。
2、关于评分办法的情况。对合并数据联合投标时,相关指标的采集进行了明确;同时,明确数据相同的为同一名次,每递减一个名次,扣减的分值为“名次*该项分值/有效投标人数量”。
3、关于指标数据来源的情况。公款竞争性存放的经营状况及经济贡献度指标数据由区财政局向人行余杭支行、银保监委余杭工作组、区防化办、区金融办等部门获取后统一向招标单位提供。
4、关于招标计划管理要求及招标数据提供要求的情况。一是明确招标确认书由主管部门自主审核产生。二是明确招标数据提供的管理要求。三是明确招标结果的登记要求。
三、其他应当补充说明的内容;无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预算执行局
解读人:陈建文
联系方式:8918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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