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村属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规范村属企业财务管理若干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公示期间各单位与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30日—— 2020年11月6日

       联系电话: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89163695

 

       附件:《关于规范村属企业管理若干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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