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秋梅等3人:

你们关于要求成立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梅芳戏曲艺术团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梅芳戏曲艺术团”,法人代表为盛秋梅,主要业务范围:1.创作艺术作品,根据业务需要,创编小品、相声等剧目和曲目;2.传承文化艺术,搜集并整理文化艺术优秀题材,自主创编演绎形式,将民间艺术发扬光大;3.开展文艺演出,承接戏曲与小品的演出。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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