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恢复农业生产切实抓好农产品稳产保供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余政办〔2020〕12号)、《关于明确“余杭区农家乐(民宿)贷款贴息”政策兑现若干事项的会议纪要》(余民宿办信笺〔2020〕1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农民自主经营的农家乐(民宿)提供的《余杭区民宿(农家乐)贷款贴息申请表》、贷款合同、贷款利息付款凭证等申报材料,按照“对余杭区范围的合格农家乐(民宿)为主体(经营主体为公司的,以公司作为贷款主体,经营主体为个体工商户的,以法定代表人作为贷款主体),给予2020年2月、3月共2个月的全额贴息。

       经民宿(农家乐)业主自愿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初审,审计单位复核,杭州余杭区径山镇耘缦居民宿等62家民宿(农家乐)符合农民自主经营民宿(农家乐)贷款贴息政策要求,拟拨付2个月全额贴息,共计444153.71元(详见附件)。为确保贴息资金公开、公平、公正,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

       公示期:2020年10月15日 — 2020年10月21日

       监督电话: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86243455

 

       附件:余杭区农家乐(民宿)拟补贷款贴息金额情况表.xls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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