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科协: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根据《余杭区推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建农业全产业链导则》(余政办〔2020〕49号)文件精神和《杭州市余杭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余科协〔2018〕23号)通知要求,请各镇街做好推荐申报杭州市余杭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2021-2023年度)。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个人独资、股份制农业企业;以经济合作社或农技协为主体的联合体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杭州市余杭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2021-2023年度)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是个人独资、股份制农业企业、以经济合作社或农技协为主体的联合体,基地负责人要具备中级农民技师以上相关专业职称。
2.示范基地的生产技术、品种等要符合政府的产业政策,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具有较好的新技术示范、新品种推广和产业带动作用,产品形成规模化、产业化,产品市场前景较好。
3.能发挥基地的引领作用,通过先进生产技术和优良品种的示范、推广和培训,带动周边农民讲科学、学技术、增效益。
4.有一定的固定用房,满足日常实验、办公、培训、成果展示等需要,配有生产所需的仪器设备,生产设施,展示农业生产的先进性,管理有序,环境美化、干净整洁。
5.基地需具备一定的自有规模。种植类基地核心示范园区不少于200亩,辐射带动面积不少于1000亩。禽类养殖基地,常年存栏不少于1万只,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常年出栏不少于50万只;水产养殖类规模在150亩以上,辐射带动面积1000亩以上。食用菌类年产80万袋以上。
6.能够经常开展技术培训和科普宣传活动,配备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每年能组织开展30人以上的科技培训、科普宣传活动2场以上,利用科技节、全国科普日和科普宣传周向社会公众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7.要具备一条参观路线和实践场所。申报基地要有一条30分钟以上的科普参观路线,并有可容纳30人以上的实践操作、体验的科普活动场所。
三、推荐名额
原则上各镇(街道)科协推荐1个,条件特别好的可以推荐2个。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杭州市余杭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2021-2023年度)申报工作,由所在镇(街道)科协组织推荐。申报时应填写《杭州市余杭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2021-2023年度》(见附件)一式三份,由镇(街道)科协汇总,于2020年10月15日前报区科协科普部俞伟达,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评估及命名
区科协职能部室在收到各镇(街道)科协推荐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申报材料后,将组织相关专家依据《杭州余杭区科普示范基地考评标准》进行评审,并报区科协党组研究决定。确定名单后,发文命名为“杭州市余杭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2021—2023)”。
六、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科协要高度重视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推荐评选工作,要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程序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联系人:区科协科普部俞伟达;电话:89182907
附件: 杭州市余杭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
杭州市余杭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