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办(中心)、各村(社区):

现将《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14日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省市区安委会《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相关要求,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体系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杭州等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三个地”的政治自觉,对标“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坚持“为发展聚力、为企业赋能、为小康增色、为治理提效、为城市添彩”的安全生产工作导向,立足三年有重大突破的总体要求,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及较大事故,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遏重大、控较大、减总量、固本质、强智控、提素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浙江“重要窗口”建设、杭州亚运会召开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余杭高水平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

事故控制方面,遏重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降较大:科学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发生;减总量: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全街道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确保不突破市下达计划目标。

能力提升方面,固本质:通过三年努力,到2022年底,在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在规划引领、标准规范、科技兴安、源头治理等方面实现100%覆盖,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强智控:2020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分布图、安全发展指数实时更新,应急指挥平台投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城市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全领域覆盖,应急指挥平台迭代更新;提素养:2020年完成企业各类从业人员安全培训1200人以上,消防培训1200人以上,完成全街道中小学生和普通居民申领“消防蓝码”不少于1.2万人。到2022年底完成企业各类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少于3600人,消防培训实现小微企业全覆盖,全街道中小学生和普通居民申领“消防蓝码”不少于5万人,建成安全体验馆1家、消防体验点1个,全民安全素养明显提升。

二、工作体系

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系统架构“3+11”工作体系,即“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数字化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3个专题和“危险化学品”“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小微园区”“消防”“道路交通运输”“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城市运行”“城镇燃气”“应急物资保障”等11个安全专项整治。(各专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1)治理目标

通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对照“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推动全街道范围内安全监管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群体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遏重大、减总量、降较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通过3年努力,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以“三个地”的政治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用扎实的行动全面、高效落实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持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四个宁可”的要求,全面实施全民安全素养提升3年行动,不断擦亮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安全底色。坚决扛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实现对全街道村社和相关科办安全生产巡查100%覆盖,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政治自觉,形成共建共享治理格局。

(2)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是学习不深不透,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对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问题研究解决不够,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二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落实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贯彻不够坚决、不够及时、不够到位;三是没有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本质安全水平还有待提升;四是适应安全监管新形势,解决新业态带来的监管盲区还不够主动;五是风险防范工作缺乏针对性、有效性,存在工作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六是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少人管、不会管、难管好现象仍较为突出。

(3)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是全面开展学习教育。各村社、各有关科办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学习重要内容;根据统一安排,3年内完成村社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安委会重点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1次安全生产集中轮训。组织干部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全覆盖。二是全面开展宣传贯彻。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举办至少1次专题宣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五进”等主题宣传活动,到2022年至少建成1家以上街道级应急安全体验馆,全面完成省市区下达的应急安全体验馆、消防体验点目标任务数。三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实施细则,坚持党委政府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2020年底前完成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分工修订,并落实玻璃栈道、攀岩、(悬崖)秋千、滑草、(有轨)货车等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2020年底前督促全街道高危行业企业、“三场所三企业”、危险化学品重点使用企业、“三类园区”“三类企业”等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领域全面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巡查机制,2020年底前针对重点问题、领域探索开展专项巡查,3年内实现对所辖村社和相关科办巡查全覆盖。四是全面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突出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以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为着力点,针对重点领域分级分类组织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隐患排查治理,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高危行业、三场所三企业和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其他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全覆盖。五是全面提升依法治安水平。结合实际适时依法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常态化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用法计划。每年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大讲堂2次,企业负责人接受安全生产普法教育200余人次。通过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数字化平台和“城市大脑+智慧安监”系统等,提高监管效能。(街道安委办、街道安全生产综合执法中队牵头,其他相关科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负责)

2.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数字化建设专题

(1)治理目标

以争当“重要窗口”建设排头兵,“数字经济第一街道”为新目标新定位,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数字化建设。2020年12月底前实现重点企业、重点人群、重点车辆等在线监测、搭建好5G物联网平台并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码在全街道推广使用,安全生产风险分布图、安全发展指数实时更新,应急指挥平台投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2021年6月底前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完善智慧安监平台、建成智慧工地、智慧消防、特种设备数据库等信息化系统,应急指挥车等设备配备到位;2022年12月底前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实现城市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全领域覆盖,实现应急指挥平台迭代更新。

(2)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是部门间信息资源缺乏共享和整合;二是风险目标信息化管理和监控覆盖面太小;三是安全监管数字化赋能不够;四是缺少城市运行智能监测平台。

(3)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是对重点领域重点风险实现在线监测,2020年12月底前实现重点企业、重点人群、重点车辆等在线监测,搭建好5G物联网平台并实现数据互联互通,2021年6月底前完善智慧安监平台、建成智慧工地、智慧消防、特种设备数据库等数字监管预警系统,2022年12月底前实现城市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全领域覆盖。二是“一码一图一指数”为载体实现风险防控,全街道推广使用企业安全码、探索设置工地安全码、特种设备码、危化品运输车辆码等个性化风险防控平台,对高风险人群和作业实现精密智控,2020年9月底前绘制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风险四色图,定期发布安全生产相关的各类管控指数,辅助风险研判、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推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2022年底,实现全街道企业四色安全码呈“倒金字塔”型分布。三是完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2020年9月底前完成消防、雪亮工程等数据共享,建设完成应急指挥平台并投入使用,2021年6月底前,应急通信指挥车、车载云台、卫星便携站等配备到位,2022年底实现平台迭代更新。(街道安全生产综合执法中队牵头,其他相关科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负责)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治理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于2022年底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企业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强化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实施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执法推动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到2020年底,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力争在2020年底前实现一般事故零发生;到2022年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普遍落实,力争全街道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降位,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2)重点解决问题

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企业缺乏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二是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本质安全水平较低,未能落实标准化规范化安全管理;三是企业安全生产防控能力不高,未能全面有效开展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智能化管控水平不高;四是企业安全生产人力资源缺乏,员工安全素养不高,缺少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五是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体系还不健全。六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员工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3)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020年底前,各类企业100%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危化、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企业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2022年底前各类企业做到全覆盖。二是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托科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0年底前各企业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应用;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0年底前50%高危行业企业完成自评工作,2021年底前高危行业企业全部完成自评工作,其他规模以上企业50%完成自评工作,2022年底前其他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完成自评工作。三是提升企业安全生产防控能力。到2020年底,高危行业、三场所三企业和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到2020年底要实现全覆盖;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全覆盖。2021年底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智能化管控。2020年底前,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等探索建立信息化监测预警机制,完成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四是提升企业安全软实力。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强化依法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培训。2021年底前危化、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全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团队。2022年底前,实现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全覆盖。2020年至2022年,每年培训企业员工安全技能1200人次以上。五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2020年底前,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2020年底前落实危化、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工作。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水平。全街道小微企业园和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覆盖率,到2020年底,覆盖率要达到60%,2021年底覆盖率达到85%,到2022年底实现基本全覆盖。充分发挥安责险功能。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六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持续加大非事故类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力度,全街道非事故安全生产行政处罚金额占比达到65%以上。安全生产培训“逢查必考”;强化生产安全事故“举一反三”警示教育;健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街道安全生产综合执法中队牵头,其他相关科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负责)

4.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1)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全街道危化、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切实防范遏制各类危化、烟花爆竹事故,力争全街道危化事故实现零亡人。

危化领域:确保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环节重点监管措施落实,有效管控各类危化品事故,防范遏制亡人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发生。

烟花爆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实施总量控制,只减不增。

(2)重点解决问题

一是危化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等重点环节管控能力不强;二是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高,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保障能力弱;三是专业监管人员能力不够、政府监管效率不高。

(3)工作任务及分工

危化品企业:

一是提升源头防控能力。除加油站等民生配套服务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设立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建设项目。推动实施化工产业“禁限控”目录,严格控制涉及有毒气体和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项目落地。二是提升危化生产储存监管能力。到2020年底,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完成安全风险评估分级、风险等级“红、橙”危化品企业发证条件“回头看”。形成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企业清单,2022年11月前完成整改搬迁。开展涉危化品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排查,强化不带储存经营危化品企业和涉及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加强城镇燃气全链条安全监管。三是提升危化使用安全监管能力。开展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及涉及氯乙烯气柜企业排查并强化监管,深化危化品使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成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危化品储存、使用环节规范化建设。四是提升危化运输、废弃安全监管能力。到2020年底,实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标准并全部安装智能报警装置。加强废弃环节监管,加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五是提升信息化监管效能。配合省、市、区工作,迭代升级危化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到2021年底实现危化品全链条安全风险100%线上精准智控,强化省、市、区信息化监管平台应用,推广企业“安全码”。六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到2020年底,完成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运设施安全仪表系统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应用,督促企业完成HAZOP分析、SIL分析等,重大危险源全部实现在线监测监控;到2022年底完成相关装置自动化控制改造应用及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反应安全风险评估;鼓励企业生产工艺更新升级,运行安全生产新型标准化体系,加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中相关化学品全过程管控。七是提升危化从业人员素质。危化品许可企业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按规定配置化工相关类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使用危化品的企业配置危化品安管员。新入职的相关人员学历或职业教育水平达到相应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现有人员在2022年底达到相应水平。每年对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考核。2021年底10%以上重点岗位员工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达到30%以上。八是提升危化安全保障能力。设置危化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或建立危化品安全议事协调机制,定期会商危化品全链条监管情况,厘清和明确各线危化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危化品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设危险货物、油气管道和生态环境等专业救援力量。九是提升危化安全监管效能。到2022年底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对同一企业确定一个执法主体,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2021年6月前,根据省、市、区工作要求配合建立依托危化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执法制度并推进制度落实。十是提升危化社会化服务水平。聘请专业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技术服务龙头企业开展社会化服务,实现危化品许可企业和重点使用企业第三方安全服务全覆盖。(街道安全生产综合执法中队牵头,其他相关科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负责)

5.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小微企业园区安全专项整治

(1)整治目标

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聚力打造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码上蓝”工程,2022年底前,开展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素养提升培训,每年培训600人次以上,力争达到全覆盖;到2022年底,风险管控体系建设覆盖率达100%,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100%,力争“三场所三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使用小微企业企业安全码“蓝码”率达到80%,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小微企业园区:通过三年行动,到2022年底,全街道小微企业园智慧安监入库率100%,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率100%,小微企业园区均设有专门运营单位或建立安全管理机构率达100%,产权方、运营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素养提升培训覆盖率100%,制定全街道《小微企业园区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2)重点整治问题

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一是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事故频发,安全基础薄弱,管理水平不高,风险管控能力低;二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较差,安全知识和防范能力不高;三是小微企业危化品使用不规范,电器线路隐患突出;四是企业厂房违法建设、违章搭建现象较多,“三合一”现场还未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风险较大;五是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小微企业园区:一是全街道小微企业园区底数不清晰;二是园区内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不明确;三是园区产权方、运营方、入驻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的意识和技能不高;四是小微企业园区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3)工作任务及分工

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一是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梳理出全街道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底数。系统分析事故的重点领域,落实人防技防物防管控措施。二是全面开展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浙江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2020年7月底,完成小微企业风险管控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三是聚力打造专项整治“码上蓝”工程。2020年至2022年每年力争“三场所三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使用小微企业企业安全码“蓝码”率分别达到40%、60%和80%,各村社对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统一按照四色安全码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四是深化工贸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小微企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尤其是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危化品使用专项整治,到2021年底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建立健全危化品使用管理规范和符合要求的危化品仓库。五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基础性综合整治。2020年底前组织开展“三合一”企业消灭战;到2021年底彻底消除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建筑和违章搭建。到2022年底“三非”“两超”基本消除。六是全面推进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提升。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要求。2020-2022年,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每年600人次以上,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七是深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加大对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推行力度。到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八是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到2020年底建立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库。2021年底全面完成10个以上工位铝镁粉尘企业使用“一体机”等安全设施更新改造,组织开展针对性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到2022年底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

小微企业园区:一是贯通汇集小微企业园区基础信息平台。到2020年底前,开发建设小微企业园区安全监管模块,2021年,贯通各部门园区基础信息,汇集安全管理信息,2022年底,逐步接入各类安全设施监测数据。二是建立小微企业园区层级责任体系。明确园区产权方、运营方、入驻企业责任主体。有专门的园区运营单位的,由运营单位落实协调、管理的主体责任;无专门园区运营单位的,由产权方建立相应机构并配备管理人员;入驻企业按照“一个必须五个到位”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2020年底前,各村社滚动摸排小微企业园区底数;2021年底前,各村社落实小微企业园区属地监管责任;2022年底前街道安委办牵头制定我街道《小微企业园区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三是开展小微企业园区安全大培训。持续推动全街道小微园区产权方、运营单位、园区入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纳入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范围。四是2021年底前建立小微园区安全管理四张清单。建立企业准入清单、隐患排查清单、风险告知清单和危险作业清单形成园区内各方齐抓共管的长效管控机制。五是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危化品管理。对照《浙江省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试行)》和危化品使用企业“十个一律”措施排查表,落实园区公共区域和入驻企业内部的危化品安全管理。六是打造安全管理示范性小微企业园区。按照好中选优、分片布局、试点提升的方式,打造安全管理示范性园区并适时进行授牌命名,进一步创新小微园区安全管理的体制机制和管理体系,为全街道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街道安全生产综合执法中队牵头,其他相关科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负责)

6.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整治目标

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2020年,实现火灾起数、亡人数比2014年至2016年平均数下降50%,受伤人数较2019年下降。2021年,实现火灾起数、亡人数比2020年目标数下降15%。2022年,实现火灾起数、亡人数比2021年目标数下降15%。

(2)重点整治问题

一是消防车通道、应急逃生通道等“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妨碍消防车通行、延误灭火救援时机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综合应急救援难度大;三是老旧小区、小微企业和园区、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量大面广,新经济催生的新材料新业态等目前存在较大火灾风险;四是城乡消防安全基础较弱,公共消防基础建设需不断完善,基层消防社会治理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五是部分行业部门责任有所弱化,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和标杆示范建设薄弱;六是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有待提升,智慧消防需深度融入政府大数据建设;七是群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偏低,外来务工人员人数众多且大多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培训。

(3)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是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治理。2020年底前未完成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老旧小区实行生命通道“一区一策”治理,2021年底前100%整改到位;2022年底前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二是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摸清高层建筑底数,进行隐患排查登记,到2022年,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推动建成地下轨道交通综合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强化加油站点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水平。三是强化突出火灾风险个性化整治。2022年,以村社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2022年底前,涉及政府挂牌的“厂中厂”“租赁生产”的生产加工类小微企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2020年起,开展出租房、员工集体宿舍、合用场所隐患复查整治,根据各地既有量抽查比例不少于10%;2021年,完成出租房、员工集体宿舍和合用场所的第一轮复查整治;2022年,完成第二轮复查整治,抽查比例参照2020年。开展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开展居住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22年前,全街道建立居住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回头看”工作。积极分析研判,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个性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除本地区突出火灾隐患。四是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层基础。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治理力度,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力量建设。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开展星级微型消防站建设。持续推进重点村(社区)消防安全治理。2022年,村(社区)消防环境得到全面改善。五是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和标杆示范。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百优”建设和民居类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2022年,全街道民居类文物建筑火灾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开展电力系统和电气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推行其他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隐患集中整治。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力争三年内基本隐患整改。六是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消防救援信息化建设,2022年底相关部门数据汇聚率达100%。推进“智慧消防·智能管控”平台建设。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全面建设推广各类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七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分类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曝光,及时跟进公布整改情况。开展警示教育。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2022年底实现小微企业全覆盖培训。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完成全街道中小学生和普通居民申领“消防蓝码”不少于5万人。(街道安全生产综合执法中队牵头,其他相关科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负责)

7.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1)整治目标

健全完善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开展全方位整治行动,完善落实责任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实现 “防重大、控较大、减总量”总体目标。2020年全街道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5人,2022年底在全区排名实现降位。

(2)重点整治问题

一是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不明确,存在失控漏管现象,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不到位;二是风险管控隐患治理预防机制不完善,事故教训吸取不深刻;三是对重点领域监督管理不到位;四是安全专项治理不全面,对“灰犀牛”风险没有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五是对隐患车辆、在用客车、货车超限、校车交通、变型拖拉机、非法托运危险货物、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无证经营”、非法采运砂、交通工程建设等突出问题,依法查处力度不足,没有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六是基础支撑保障能力不足,监管力量和能力水平有待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偏低;七是道路交通事故总量较大,车辆驾驶人、行人交通违法现象比较普遍,“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动态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道路运输企业未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八是道路安全防护不到位,道路、桥隧、农村穿镇穿村路段安防设施缺失。

(3)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是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完善共建共治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快推进安全信用管理,严格落实伤亡事故领导干部到场规定。二是强化风险管控隐患治理事故预防。深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挂牌机制,强化事故调查和教训汲取。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督管理。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监管,提升客车安全水平。2020年底前,实现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全部粘贴限速警示标志。2020年底前,全街道城市公交车驾驶室隔离设施全部安装完毕。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2022年底前,淘汰报废卧铺客车。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2020年底前,实现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旅客行包安检率、车辆出站门检率、车辆出站安全带提醒率做到三个100%。强化旅游客运、长途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城市工程运输车安全监管,开展农村客运安全提升工程;加强港口建设项目源头管理,强化水路运输企业管理。四是开展隐患车辆、在用客车、货车超限、砂石运输、校车、变型拖拉机、交通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及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和整治。五是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强化安全监管、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制度和程序,提升港口企业本质安全水平。2022年底前,建立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类保险制度。建立实施职业技能竞赛常态化机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提升交通运输应急能力,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机制;推动企业规范经营,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六是净化道路交通秩序。严查突出交通违法。开展新一轮三年整治行动,继续实施“两客一危”、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动态隐患清零。2020年底前,实现全街道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率达90%以上。严防外地车辆输入性事故,强化隧道等重点路段通行秩序管控。七是深化实施道路安全防护提升工程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强化长大桥隧、道路平交口和穿镇穿村路段治理,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完善交通安全管理设施,持续清理整治违规开口。(街道交通工作站牵头,其他相关科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负责)

8.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

(1)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仓前街道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法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体系,推动“科技兴安”创新路。到2022年底,安全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全街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安全隐患大幅减少,力争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2020年减少50%。

(2)重点整治问题

一是施工安全管理水平薄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高处坠落事故多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等存在安全检查不彻底、检测滞后等问题;二是城乡房屋使用安全存在隐患;三是地下空间管理机制不完善。

(3)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是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落实;实施“防危大、防高坠、防死角盲区”安全提升工程,建立100%排查防控,并进行“智慧化、信息化、标准化”工程建设,2021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行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险,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系;二是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建设工程专委会月例会,季度联合执法制度,充分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作用;三是深化城乡房屋使用安全排查整治。加强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强化农村危房源头治理;四是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开展地下基础设备摸底及安全隐患排查,2022年底前研究出台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导则和平台建设。(街道城建管理科牵头,其他相关科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负责)

9.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

(1)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园区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园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2年底,各类功能区管理机构(运营机构)主要负责人、重点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覆盖率达100%;高新区开展数字化园区建设比例达100%;落实特色小镇的属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入驻小镇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对入驻小镇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到2022年底,建设提升科创园区2个。

(2)重点整治问题

一是园区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主体不明确、责任不明晰、管理不规范,存在监管盲区漏洞;二是未把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纳入园区整体谋划考虑,园区一体化管理存在不足、部分园区规划、建设及园区内企业布局不规范规范,项目准入不严格,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不完善,源头管控不到位;三是园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不足,本质安全水平有待提升;四是小微企业园、村级工业集聚点等业态多、管理乱,安全基础薄弱,安全隐患多,事故多发,亟待加快转型提升;五是高风险园区数字化安全监管程度低,信息化应急保障等基础弱。

(3)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是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压实园区安全责任,到2020年底全部全部建立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会商研判安全风险。二是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优化园区功能布局,严格控制高风险功能区规模;2022年底前,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未纳入省市区统一规划、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园区限期整改,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关闭退出。三是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已建成投用的园区每5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保障园区各类公共设备安全运转;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整改后认为仍不符合的,予以关闭;加强承包商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2022年底前,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车辆进出;四是加强重点园区安全管控。深化冶金有色、仓储物流场站、港口码头、省级小微企业园、特色小镇、科创园区的安全管理工作;五是夯实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2022年底,高新区开展数字化园区建设比例要达到100%;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六是镇街工业园、村级工业集聚点的安全生产水平。2020年底前完成在全街道各行政村辖区内的工业企业排摸和安全隐患排查,建立企业清单和安全隐患整改清单,并完成整改;完善园区、集聚点基础设施建设,严格相关配套设施安全条件;严把企业入园关。(街道区域发展办牵头,其他相关科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负责)

10.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

(1)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安全整治,健全完善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实现安全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到2020年底,全街道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96%;到2021年底,全街道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98%,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评估率100%;到2022年底,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煤改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率100%。

(2)重点整治问题

一是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排查体系不够健全;二是危险废物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三是部分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四是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缺失,污水罐体建设、运行全链条风险未分级管控和安全设施配备不足;五是“煤改气”工程布局不合理,监管体系不完善,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3)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辖区内化工和涉危险化学品单位、实验室以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危废处置单位全面监管。依托省市危废管理系统,实现危废转移处置信息实时动态更新。到2021年底,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确保危险废物的运输安全。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记录信息,纳入主体信用档案。鼓励建立危险废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危险废物重大案件部门联动、区域协作、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和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环保联动工作机制。三是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2020年6月底前完成仓前街道“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编制,启动“无废城市”建设。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浙江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9-2022年)》及相关增补年度计划内项目建设。加快高危险等级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四是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全面摸排,实现信息共享。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到2021年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100%。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将重点环保设施项目通报应急管理部门。五是开展“煤改气”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到2020年底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街道城建管理办、未来科技城环保工作站牵头,其他相关科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负责)

11.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1)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推企业转型升级。特种设备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亚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负面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2020年万台事故率指标控制在0.25以内;到2021年,万台事故率指标控制在0.23以内;到2022年,万台事故率指标控制在0.20以内;万台死亡人数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2)重点整治问题

一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不完善,“三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四重”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待加强;三是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不大,执法存在宽松软现象;四是特种设备智慧化监管水平不足,安全监管改革创新有待提升;五是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基础有待加强,安全教育有待进一步提升,无证上岗、培训不到位等问题较为突出。

(3)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是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大监管工作体系。2020年底前,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对各村社目标责任考核的比例达到100%,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专委会工作联席会议及工作机制,推行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承诺制全覆盖。二是加强“四重”特种设备(即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2020年底前实现不符合《场车技术规程》观光车基本淘汰;2021年6月底前完成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站(含热电)锅炉、大型起重机械物联网监控装置以及叉车、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地理位置定位系统的安装或数据对接,实现涉危险化学品的压力管道100%办理使用登记,100%开展定期检验和年度检查。2020年9月底前全面摸清涉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并建立台账清单,2021年6月底前实现移动式压力容器在全国公共服务信息追溯平台100%登记,带泵罐车100%实施定点卸液。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三无”电梯,推进叉车全域上牌。三是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底前基本消除特种设备“三非”“两超”违法行为。四是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创新。实施特种设备数字化监管提升工程。2020年10月底前,推进开展电梯改革试点,年底前,电梯96333专线应急服务平台基本实现全覆盖;2022年,安全责任险覆盖在用电梯总量的80%以上;2020年11月底前,全街道各民用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基本完成本单位气瓶信息追溯平台建设运行;2020年底前,配合区局完成“数字特监”智慧管理系统构建和运行;2021年6月底前,配合区局完成特种设备数据动态更新工作,与各平台数据精准对接;配合区局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评价系统和重大风险隐患日志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优化,2020年底前,全街道实际应用两个系统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别不少于2230家和60家。五是筑牢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基础。配合区局开展获证生产企业、充装单位的抽查,配合开展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气瓶检验机构的监督抽查。2022年底前,实现全街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100%覆盖;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每年培训不于于1000人次。(街道安全生产综合执法中队、未来科技城市场监管所牵头,其他相关科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负责)

12.城市运行安全专项整治

(1)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城市运行领域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进一步推进城市运行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强化城市运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城市运行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推动城市运行科技创新和数字化管理,到2022年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2)重点整治问题

一是城市安全韧性不够,地下管网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二是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监测体系不完善;三是城市地下供排水管网及内涝隐患底数不清;四是城乡房屋巡查不彻底;五是城市管理领域安全风险较大;六是城市照明及户外广告运行存在隐患。七是大型活动临时设施存在安全风险。

(3)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2022年底前完成城市安全风险地图构建,完成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大力查处国有土地违法建设,2022年底前基本达成新违建“零增长”,存量历史违建基本“清零”。二是开展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全街道II类及以上隐患的城市桥梁改造工作;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城市桥梁隧道的安全监测系统建设,年底前投入使用。三是开展城市地下供排水管网及内涝隐患安全整治。四是深化城乡房屋使用安全整治,2021年底,完成各类酒店、商铺、教学楼、文化馆、体育馆、养老院、交通场站、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等城镇公共房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2020年至2021年,全面完成城镇住宅房屋结构安全排查和鉴定,完成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实施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五是加强城市管理领域安全风险监测,2020年,做好平台建设及城市统筹管理协调工作;加强建筑渣土受纳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环卫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六是开展城市照明及户外广告运行安全排查整治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户外广告设置三维立体规划编制和广告招牌设置安全告知,2021年6月底,建立“一把闸刀”控制平台。七是加强对大型活动中临时设施的管理,建立大型活动联系制度,明确大型活动中临建设施的申报管理程序。(街道城建管理办、街道安全生产综合执法中队牵头,其他相关科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负责)

13.城镇燃气专项整治

(1)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进一步健全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强化燃气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整治燃气市场各类非法经营行为;进一步推动燃气行业的科技创新和数字化管理,推进清洁燃料的使用率。到2022年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科学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2)重点整治问题

一是城镇燃气专项规划未及时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修订,部分燃气工程项目建设行为不规范;二是燃气设施安全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第三方施工破坏事故时有发生;三是燃气行业违法经营行为屡禁不止,不仅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且易于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四是燃气使用环节安全问题突出,用户端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健全。

(3)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是加强城镇燃气行业规划及建设,2021年完成不符合要求的燃气规划排查,完成侵占燃气用地行为、建设过程不规范的燃气工程项目整治;2022年底前完成不符合要求的燃气规划重新编制,持续按照规划推进燃气工程建设。二是强化燃气设施保护,2021年底前完成燃气设施安全间距不足、违章搭建等的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完成危旧管线、燃气场站存量的排查整治,全面健全燃气设施周界施工问询机制。三是整顿城镇燃气经营市场,2020年底前完成跨区域经等违法经营行为的集中整治,2021年5月健全长效的排查机制;2021年底前完成瓶装燃气违法市场准入及运输整治的阶段性任务,2022年底前全面建立长效执法管控机制,全面深化管道燃气巡查机制及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2021年底前完成未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的人员的清退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从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四是加强燃气使用环节隐患排查治理,2021年底前完成用户用气安全集中整治,2022年底前完善城镇燃气企业入户安检工作机制,建立权责完善的餐饮场所用气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街道城建管理办牵头,其他相关科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负责)

14.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专项

(1)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仓前街道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实现应急物资生产、储备、管理、调拨等各环节的有机联动,初步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具备覆盖全街道的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到2020年底,调研村社应急物资储备现状,理清应急物资储备职责,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2021年底,初步建立街道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统一标准,建成全街道统一的应急物资管理指挥平台,2022年底,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2)重点整治问题

一是应急物资储备情况与我街道灾害风险评估尚未科学匹配;二是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物资储备库尚不够全面与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还不相适应;三是应急物资装备储备保障体系建设不健全;四是应急物资储备管理队伍规模和管理能力尚有较大差距。

(3)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是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任务和责任,2021年底确定综合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规模以及布局布点,统筹推进应急物资储备规划,稳步提升应急物资统筹保障能力和综合减灾的能力。同时,结合实际,推动相关行业部门的应急物资储备纳入部门的规划。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统一调用、属地为主的灾害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制。二是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制定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规范性文、综合性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三是应急物资储备工程建设,积极建设街道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规划筹备和完善重点地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四是坚持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集中储备与分散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落实储备责任,完善储备模式。五是整合资源,建立我街道统一的应急物资管理平台,统筹各专项应急物资调配指挥部物资,健全与省市区应急物资管理平台、应急物资调配指挥部的衔接、协同体系。六是加强全社会综合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能力建设,加强政府对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物资管理工作的指导,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广泛参与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街道安全生产综合执法中队牵头,其他相关科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负责)

三、组织领导

街道办事处成立仓前街道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推动行动有序开展。

组      长:李  洁  

王洪银  

常务副组长:徐  锋  

副  组  长:宋伟恩  董淑娟  章  敏  陈  煜  

姚芳燕  戚忠明  陈  波  张宇晓  

周贤华  阮建能  郭军明  徐永祥  

成      员:街道安委会各成员科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委会办公室,陈煜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至9月)。各村社,各科办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广泛宣传,全面动员部署综合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9月至12月)。各村社,各科办要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综合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各村社,各科办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整治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过程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各村社,各科办要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办法,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各村社,各科办要根据街道安委办要求,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阶段性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阶段性工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各科办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工作落实。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行动责任,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有序开展。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专项牵头科办要加强统筹协调,要明确部门分工,建立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机制,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工作推进。要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情况,加强协调,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各有关科办要加强政策指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机制。

(三)严格督促指导。街道安委办将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纳入村社综合考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有关考核内容。强化统筹协调,综合运用好通报、约谈、警示、督办、曝光等措施,确保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各村社、各科办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辖区内、本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定期进行研判,改进工作措施,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要积极探索安全监管的新举措和新方法,在事故防控上创新技术和措施,提高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四)营造宣传氛围。各村社、有关科办要从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两方面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对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的宣传力度,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全社会参与机制,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体系,形成人人重视安全生产的工作态势。注重建立长效制度,在整治行动中,总结、提炼创新性经验做法,巩固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制度。

六、考评体系

(一)明查暗访。街道安委办在省市区安委办不定期组织开展暗访的基础上,将进行明查暗访,采取联合督查、专项检查、村社互查等形式,对存在的重点问题、重点隐患进行督促整改解决。

(二)指数发布。根据省、市、区政府三年专项整治指数发布情况,结合我街道实际,进行每月发布、过程性考核、量化督查整改。

(三)考核巡查。将“三年行动”纳入各村社有关考核内容,将整治情况纳入街道安委会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巡查重点内容。街道安委办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仓前街道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  题实施方案

2.仓前街道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数字化建设专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3.仓前街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4.仓前街道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5.仓前街道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小微企业园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6.仓前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7.仓前街道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8.仓前街道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9.仓前街道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0.仓前街道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1.仓前街道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2.仓前街道城市运行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3.仓前街道城镇燃气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4.仓前街道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专项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仓街办〔2020〕10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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