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一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协商决定:
同意丁宇、卢君飞(女)、宋亮、汪全平、沈建法、张中文、陈时忠、郑志锋、周黎翔、段南京、姚跃明、贾国平等同志(以姓氏笔画为序)因工作原因辞去政协第十一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