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促进殡葬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和《关于发布杭州市公墓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的通知》(杭民发〔2018〕11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墓穴(格位)使用费
纯政府或村集体投资的墓穴(格位)使用费
注:具体墓穴(格位)使用费标准可上浮20%,下浮不限。
2.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墓穴(格位)使用费
可采取单独核定方式,另行批复。
(二)基本服务收费
公益性公墓的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包括落葬、刻碑服务、瓷像制作和综合服务费4项。
注: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价,下浮不限。
三、实施时间
自2020年2月5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构
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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