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农林集团:

为加强余杭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重点产业建设,规范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创建投资效益和示范带动效果,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的通知》(农规发〔2019〕20号)、第15次区长办公会议纪要(抄告单〔2019〕133号)等精神,制定《余杭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重点产业建设项目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余杭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7日

余杭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重点产业建设

项目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余杭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重点产业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重点产业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投资效益和示范带动效果,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相关材料的报告》(余政〔2019〕42号)等精神,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项目,是指纳入余杭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的重点产业建设项目,以径山茶为主导产业开展茶园土壤地力提升、茶叶加工厂新建、茶叶精深加工、茶叶市场综合提升及休闲园区建设等内容。

第三条 重点产业项目按本细则实行项目化管理,其建设程序为:项目申报、下达项目投资计划、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等。

第四条 余杭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余产业园办”,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区财政、农业农村、林水、规资、发改等相关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自职责对项目进行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径山镇、瓶窑镇、闲林街道和区农林集团作为责任主体负责项目建设和日常管理。项目建设主体对项目申报、实施、质量管理、资金管理和建成后的运营负总责。

第二章 建设内容与要求

第五条 重点产业项目开展以下几方面建设:

(一)主导产业提升工程:加工企业提升改造、茶叶加工厂新建、标准化生态茶园建设、土壤地力提升、种苗繁育基地建设、茶园品种改良提升、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农业生态循环配套设施设备、冷库冷链及仓储配套基础设施及关键设备等。

(二)支撑服务提升工程:完善茶叶流通体系,积极搭建茶叶电子商务孵化平台,大力发展茶叶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扩展市场的服务功能、技术支撑功能、信息咨询功能、茶叶展示和茶文化交流、物流服务以及休闲、农业多功能开发的设施设备建设、茶叶市场综合提升改造、茶叶精深加工等。

(三)产业融合提升工程:科技孵化、成果转化、科技推广应用相关的设施设备及软件建设、农业休闲园区建设、创新创业示范园建设、品牌创建及培育等。

(四)绿色发展提升工程:茶园绿色循环生产、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示范、大径山生态修复绿化建设等。

第六条 所有建设内容均需根据工程预算进行细化填报。

第七条 严格保护产业园土地。对违反相关规定,未经审批同意,存在水、气、土污染和安全生产隐患,破坏美丽乡村和风景田园风貌,产能低下,资源相对浪费等项目不予支持。

第三章 项目申报

第八条 申报主体:在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企业(园区、家庭农场、合作社等)。  

第九条 申报条件:须在项目建设期限内,新增建设投资达到3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项目。

第十条 申报程序:由申报主体提出申请,经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农林集团初审(区农林集团所辖范围项目需集团和镇联合初审),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农林集团行文向“余产业园办”进行申报。按项目计划投资情况填报《余杭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重点项目申报表》(项目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一)。

第十一条 下达项目投资计划:“余产业园办”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进行考查审核,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工程预审价,确定拟建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公示无异议后,联合区财政局下达项目实施计划。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十二条 项目建设主体要严格按照农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有关管理制度、建设程序和下达的计划进行建设,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第十三条 项目建设主体必须严格执行项目计划文件,不得擅自变更建设的内容、地点、性质、标准等。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的,由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农林集团(涉及区农林集团的,由镇和集团联合审核)向“余产业园办”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理由,获得同意后方可调整实施。项目调整需控制在计划投资额20%以内,每个项目允许调整1次。

第十四条 项目建设主体要建立项目档案,对建设内容前、中、后进行拍照,及时收集整理从项目申报到竣工验收各环节文件资料和有效证明材料。每月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二)。

第五章 项目验收

第十五条 项目建成后,镇街、区农林集团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镇街、区农林集团向“余产业园办”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递交竣工验收材料(一式5份,项目验收材料清单详见附件三)。“余产业园办”收到申请报告后,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审价,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主要内容:

1. 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是否按批准文件的建设地点、性质、标准、内容和时间要求建成。

2.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并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3. 产业园创建指标完成和产业带动情况。

4. 竣工决算情况。是否按要求编制竣工决算,出具合格的审价报告。

5. 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及其他情况。

第十六条 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项目,由验收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竣工验收要求的,则不予通过项目验收。

第六章 扶持政策

第十七条 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审定投资额给予5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800万元。

第十八条 补助资金计划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资金补助文件。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2020年2月18日起发布施行,有效期从2019年1月1日至创建结束。

第二十条 本细则具体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和“余产业园办”负责解释。

附件一:

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1.镇街(区农林集团)申请立项请示文件;

2. 《余杭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重点产业项目申报表》(附件1)及电子文档;

3. 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

4. 承诺书(附件3);

5. 新建茶厂加工生产面积承诺书(附件4);

6. 法人资格证明、项目工程建设布局图等相关材料;涉及相关行政审批和许可的手续复印件。

附件1: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重点产业项目计划投资情况表

申报单位全称


项目实施地点


所属产业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计划总投资

(万元)


项目区面积(亩)


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序号

项目建设分项名称

规模

(数量)

规格或

型号

单价(元)

计划总投资(万元)

完成

时间

(一)主导产业提升工程

1







2







3







4







5













(二)支撑服务提升工程

1







2







3







4







5







……







(三)产业融合提升工程

1







2







3







4







5













(四)绿色发展提升工程

1







2







3







4







5













合计






镇街(区农林集团)审核意见:

经审核,上述计划建设投资内容真实、可靠,符合项目补助条件,同意推荐上报。

经办人:            分管负责人: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

区农林集团所辖项目需联合项目所在镇街联审盖章。

附件2:

项目实施方案(提纲)

一、项目建设情况

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建设目标、建设期限、建设依据和背景,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等。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主导产业提升工程;

(二)支撑服务提升工程;

(三)产业融合提升工程;

(四)绿色发展提升工程。  

三、项目资金安排

(一)项目投资预算;

(二)资金筹措和分年度计划。

四、项目组织措施

内容包括推动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工作举措。

五、项目预期成效

内容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附件3:

承  诺  书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根据  (申报文件)                                         

文件精神,我单位申报20    年                              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        万元,其中申请区级以上财政补助         万元,自筹       万元,现就项目建设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本项目申报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完全真实,不存在任何虚假资料,项目涉及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使用合法。    (2)本项目不存在多部门、多头申报,所有建设内容均为首次申请财政资金补助。

(3)保证本项目建设内容、工程量和造价真实,不虚增、不虚报。    (4)项目实施期内不发生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和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近2年内不存在项目验收不合格纪录;无严重违规现象。

(5)如项目通过立项,保证自筹资金足额到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完成项目各项建设;项目涉及所有票据真实、合法、有效、完整,支付方式规范,项目相关台账资料规范完整。

(6) 项目建成后,保证项目建设内容与申报建设用途一致,不随意改变用途。      违反上述承诺造成的后果,由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

单位(盖章)                法人(签字)

承诺日期:

附件4:

新建茶厂加工生产面积承诺书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我单位所申报的余杭区国家现代农业重点产业项目中,涉及新建茶厂加工生产面积      平方米,主要包括径山茶生产加工车间      平方米;红茶生产加工车间      平方米;冷库用房      平方米;摊青间      平方米;包装车间      平方米;评审室      平方米;其他     平米。

以上各区域面积及位置按实际用途标注在图纸相应位置。今后如若发现有任何一项违反承诺书约定变更用途或挪作他用的,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

单位(盖章)                法人(签字)

承诺日期:

附件二: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重点产业项目进度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计划投资(万元)

进     度    情    况

备注

本月完成建设内容及投资

累计完成建设内容及投资

1








2








3








4








5








6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1.本表每月5日前上报余产业园办;

2.当前项目实施存在的困难、问题及计划解决方案等内容请在备注栏注明。

附件三:

项目验收材料清单

1. 项目申请验收请示文件

2. 项目验收申请表

3. 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4. 项目审计、审价报告

5. 立项文件

6. 项目领导小组文件

7. 项目管理制度

8. 相关凭证复印件

9. 其他相关辅证材料

10. 财务报表、财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11. 建设现场照片

余农发〔2020〕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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