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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21日杭州市余杭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杭州市余杭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罗鑫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践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以及省市区委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大治理”理念,锚定“干好一三五,争当排头兵”,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全力争当区域治理现代化排头兵,打造杭州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桥头堡,进一步打响“中华文明圣地、创新活力之区”城市品牌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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