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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要安置更要提升生活品质

(记者 戚亦铭) “刚搬来的时候,楼上不知住了多少人,每天晚上都很吵。”今年52岁的马大姐是乔司街道永和村村民,她家在几年前就已经征迁。2018年初,马大姐一家拿到全部回迁安置房,其中两套在乔司街道永和苑,另外三套在良熟新苑。为了上下班方便,一家人选择住在更靠近临平城区的良熟新苑。

住上新房子,多余的房子还能用来出租,应该是再好不过的事情。让马大姐一家没想到的是,才刚搬进新家没多久,楼上的安置户就把房子出租了,租住在楼上的又刚好是一群年轻人,每天晚上都要闹到很晚才睡,影响马大姐一家的作息。为此马大姐和楼上安置户以及租户交涉多次,但收效甚微。今年在良熟新苑社区工作人员和物业共同调解下,邻居间的矛盾终于化解。

回迁安置不应该仅仅只是安置,更要提升老百姓的生活品质。马大姐遇到的问题只是余杭区所有回迁安置小区存在矛盾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随着余杭区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民安置房小区遍地开花。但是,回迁安置房小区的总体居住环境与一般商品房小区仍存在差距,主要原因在于:安置小区的出租房总量大于自住量,导致租户多、外来人口多、安全隐患多;部分安置户生活习惯跟不上城市化进程,物业费收取困难;物业在处理安置户与租户矛盾时,缺乏有效的处理手段和应对措施;许多安置户、村社基层组织对物管法规了解不够透彻。

区政协委员陈晓媛在与物业管理相关人员沟通后发现,要解决回迁安置房目前存在的问题,专业化物业管理公司的介入是趋势所向,为此她建议,农民安置房建设管理的工作重心应该从建设环节向管理环节转移。

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建立专业且非营利性的物业公司。拆迁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和一般商品房小区不同,有其自身的特点和难点。可以由镇街和村社牵头成立专门的物业公司,专门负责拆迁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久而久之自然形成更好的管理手段和方式。同时,逐步统一拆迁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相关标准,提高拆迁安置小区的管理效率。

精细前期规划,建设利于物业管理的安置小区。可以在前期规划好自住区和出租区,两个区块分区管理,再由村社牵头邀请安置户及物业公司三方参与,共同制定房屋出租规定,避免群租现象发生。加强常态化的后期跟踪调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持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增强回迁户对物业公司的信赖度。

强化后期管理,社区充分行使监管职能。在小区承接交付时,鼓励物业主张收费,政府提供品质服务提升贴补,引导物业提高服务品质,让业主从入住开始就养成花钱买服务的习惯。

加大宣传引导,健全各类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拆迁安置户的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业主规约和村民公约”的宣传力度,提高住户对物管企业、业主、村社各自的权力和义务的了解,保障业主对物业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在实行补贴政策时要有考评制度。按照“谁受益,谁付费”“先缴费、后补贴”和“建管衔接”的原则,建立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费收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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