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恶意投诉销售自家产品的淘宝店铺

“澜沧古茶”被判赔偿100万元

澜沧古茶公司是一家茶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经营自有品牌产品“澜沧古茶”。该公司成立多年,在市场上积累了一定的口碑。近日,该公司因恶意投诉,被余杭区人民法院判决赔偿100万元。

两年间反复恶意投诉

淘宝店铺遭受巨大损失

事情还得从两年前说起。2017年12月,黄某的淘宝店铺中,有一款名为“茶妈妈陈皮普洱(青柑)”的产品被投诉,原因是“经真假对比,该产品为假货”。

投诉方就是澜沧古茶公司,提交比对说明中称,黄某销售的产品包装和正品有差异。黄某辩称,其店铺中的产品均来源于“澜沧古茶”的品牌经销商。同时黄某发起申诉,提交了相应的进货凭证,淘宝公司最终判定黄某申诉成立。

2018年1月,澜沧古茶公司以“不存在此样式或型号”为由,再次向淘宝投诉,黄某随即提交了“澜沧古茶”品牌官网、天猫店及实体店销售同型号产品的证据进行申诉,申诉成立。

2018年3月,该公司又以“经购买和鉴定,该产品为假货”为由发起投诉,并提交了真假货对比照片和鉴定报告。此后,黄某先后申诉三次,但淘宝公司最终判定申诉不成立,并采取了屏蔽店铺及全部商品、禁止参加聚划算活动等一系列处罚措施。

2018年4月,黄某的淘宝店铺再次以同样理由被投诉,这次店铺同样受到了淘宝的处罚。加上先前的那次处罚,黄某的店铺被屏蔽搜索,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变造比对图片 隐瞒生产事实

还编造虚假鉴定报告

一怒之下,黄某起诉至余杭区人民法院,要求澜沧古茶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00余万元。

庭审中,原告黄某向法庭提交了2016年款“茶妈妈陈皮普洱(青柑)”产品,澜沧古茶公司当庭认可该商品2016年款包装仅此一种。被告承认在向淘宝投诉时,对其提交的正品图片进行了处理。

黄某提交的产品实物及申诉材料显示,“澜沧古茶”投诉的三款涉案商品均标有公司名称或商标,公司网站及自营旗舰店内也实际在销售这些产品,但投诉方却谎称没有生产这三款产品。

此外,“澜沧古茶”在以真假比对、未生产为由投诉未果后,又以购买鉴定系假货为由进行投诉,理由是商品外观、内装茶叶与正品不符。由其提交的鉴定报告上,茶叶是聚合在一起的块状茶叶,与原告当庭提交的茶叶形态不符。澜沧古茶公司对此无法作出合理解释,也无法提供所购产品进行比对,故其提交的鉴定报告也存在作假嫌疑。

基于上述庭审调查的情况,法院认定澜沧古茶公司明知其投诉依据不足,仍多次通过变造正品图片、隐瞒实际生产事实、编造虚假鉴定报告等形式进行投诉,该行为属于恶意投诉行为。综合考虑黄某店铺销售额下降带来的利润损失、客量流失,以及需要额外支出推广费、技术服务费等费用,最终判决被告澜沧古茶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0万元。

究竟基于何种原因,澜沧古茶公司对黄某反复恶意投诉,被告方拒绝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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