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招聘流程

薪资待遇

考核机制

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3. 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4.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经营管理工作经验,特别优秀的学历可适当放宽;5.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硕研以上学历学位或相关工作经验丰富者等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6. 符合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由村级相关经营性组织结合实际自行设定)。

村社填写招聘人员需求表向所属镇街提出申请→镇街初审后报区农村经营管理人才领导小组审批同意→村社制定招聘方案→招聘方案经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案经镇街审核后报农业局备案→公开招聘。

1.实行聘用制管理,聘期一般不超过3年(试用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期满后表现优秀的,可继续聘用;2.年薪总额分基本工资(15万元/年)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当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情况由各镇街按比例核定后在年底发放。薪酬以及五险一金、福利费、工会经费等费用均计入年薪总额;3.其他人才培养、扶持政策按现行有关政策办法执行;4.聘期内实绩明显的,聘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引进的村级职业经理人绩效考核由所属镇街负责组织实施,并会同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考核、评估,重点考核农村职业经理人参与集体经济发展的实绩,采用个人述职、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考核方案和考核结果经公示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所属镇街根据考核办法发放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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