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8年度我局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和《办法》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8年我局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全面贯彻落实《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中心、大队、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和处理局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信息中心),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并负责办理依申请公开和将各科室、中心、大队、所汇总的公开信息在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2018年组织开展了一期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结合国土业务相关案例进行法治实务讲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强化服务,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主要通过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政府微信微博等平台以及《浙江日报》、《杭州日报》、《中国自然资源报》、《余杭晨报》、《余杭国土资讯》等新闻媒体开展信息公开活动。公开内容主要涉及机构设置、办事程序、规范性文件、许可事项、工作动态、政策解读、公告公示等内容,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做到及时、全面、真实,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年来,我局通过当面受理、信函、区政府门户网站网络申请等形式接受社会各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018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233件,其中当面申请64件,网络申请50件,信函申请119件,全部通过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流转,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按时办结并做出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我局已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体分管该项工作,有关科室、中心、大队、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信息中心,并由相关人员具体负责操作。2018年未发生此项工作的财政支出项目。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发生4件行政复议(诉讼):办结3件,其中1件维持我局答复,1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驳回诉讼请求。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来看,运行情况良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的范围;二是拓展优化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收集、分类、审批、公开等工作程序;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四是强化考核督查,完善责任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争取为社会提供更及时、有效的信息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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