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办法》的制定背景
(一)目的意义
为促进我区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救助动态管理机制,提升保障水平和救助资金使用效能,做到保障标准稳步提高,救助对象有进出,救助水平有提升,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特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1.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民发(〔2018〕101号)。
2.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供养费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民助〔2018〕146号)
二、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包括工作目标、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工作机制、核查重点、相关要求六大部分。
1. 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构建救助对象精准、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工作格局。
2. 适用范围:在册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供养对象。
3. 基本原则:坚持统一组织、属地管理、公平公正、维护稳定等原则。
4. 工作机制:社会救助对象每月走访机制,社会救助对象定期审核机制,部门联动机制。
5. 核查重点:在册社会救助对象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及未共同生活的法定赡、扶(抚)养人家庭人员变化情况、就业就学变化情况、离退休情况、收入变化情况、支出变化情况、财产变化情况。
6.相关要求:各镇街道要精心组织、确保稳定,规范操作、纠正偏差,广泛宣传、培训到位,严肃纪律,落实责任。
三、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解读人:金定星
联系方式:0571-8622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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