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政府印发了《余杭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余政办〔2019〕38号,以下简称《通知》)。就此,区财政对《通知》进行了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自2013年底,国家大力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以来,我区PPP工作取得明显进展,项目落地加快,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规范PPP项目流程,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财金〔2018〕54号)、《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等文件,区财政局起草了《通知》,进一步规范PPP项目运作,推动PPP回归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本源,促进PPP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通知》主要讲述四方面内容: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再次界定能适用PPP模式的项目。二是确定了工作机制。明确了PPP项目管理中心、实施机构、管理机构的职能。三是明晰了操作流程。将项目从储备、推介、实施机构的确定、论证决策、社会资本选择、项目执行、项目移交七个流程步骤进行阐述,明确各流程中的工作内容。四是加强监督管理职责,清晰表述实施机构、PPP项目管理中心、相关部门的监督职责。
三、《通知》主要在规范项目操作中作出哪些具体规定?
针对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通知》中明确了各个部门的工作界面,以便开展工作:
实施机构职责:经区政府授权后组织开展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负责遴选合格社会资本和PPP合同的谈判、签订;负责对项目公司的监管;负责对PPP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PPP项目前期工作、建设推进、绩效评价、资金支付与结算、中期评估、资产移交等具体工作;负责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定期对项目运营服务质量进行绩效评价,并编制绩效评价报告;负责建立PPP项目档案;加强内控监督机制建设,防止在洽谈对接、合作谈判、建设运营、国有资产处置中出现违法、违规现象;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对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的监管,对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履行PPP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运营责任等进行全生命周期严格管理,督促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内控制度,服从领导小组和PPP项目管理中心的监管。
PPP项目管理中心职责:负责向区行业主管部门征集潜在的PPP项目,建立PPP项目储备库;负责组织部门联席会议对实施方案进行初审;负责入库工作;负责审核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负责指导实施机构开展实施方案、政府采购标书、项目合同的编制、谈判工作;负责指导实施机构开展资金支付与结算、绩效评价、中期评估、资产移交等工作;负责组织PPP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加强对PPP项目的监管,抽查实施机构日常管理情况和PPP项目情况,指导督促实施机构落实监管主体责任。
相关部门职责:区发改局负责PPP项目立项审批、投资额调整、变更审批等相关事宜;区审计局等部门加强对PPP项目实施过程的审计监督,确保程序合法、公开透明。区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加强PPP项目的监管。
四、《通知》出台的作用和影响?
《通知》的出台旨在规范PPP项目推进中的管理,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项目快速有序推进。对于管理和开展后续的PPP项目有指导性的作用。强化风险防控,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发挥PPP模式在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公共服务提质增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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