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细化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面提升古树的社会价值、人文价值、生态价值,促进全区古树资源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区领导批示交办,区林水局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发送:

1.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地址为uhp@yeah;

2.邮寄方式:邮寄地址为余杭区南苑街道玩月街92号,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森防站,邮编311100;

3.电话联系方式:联系人  徐旻昱,联系电话  89281171

      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191220).doc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