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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

关于同意潘法高同志辞去副主席、委员职务的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潘法高同志辞去副主席、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9年1月17日政协第十一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一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协商决定:

  同意潘法高同志因职务变动辞去政协第十一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副主席、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