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自2014年以来,我区探索建立企业综合评价体系,连续4年对工业企业进行综合评价,逐步探索完善实施差别化配套措施,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取得一定成效。今年以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杭政〔2018〕42号)等文件的印发,对新时期“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我区开展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势在必行。

  近年来,我区以“一号工程”为统领,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传统动能修复和新动能培育为主攻方向,聚焦振兴实体经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依然任重道远。因此,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出台《实施意见》,对我区推进改革创新、优化产业结构、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深入践行“八八战略”,实现改革开放再出发的要求。2003年,习近平总书记部署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开启浙江历史性变革。“亩均论英雄改革”正是深入践行“八八战略”的一项制度创新系统工程,具有“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重大意义。二是突破要素瓶颈制约,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近年来,我区土地、电力等资源要素的供给与经济发展的需求矛盾日益突出。在新增用地成本持续走高的同时,我区工业用地低效利用情况仍然存在。全面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有助于挖掘资源利用潜力,盘活低效工业用地,切实资源利用效率。三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亩均论英雄”改革,既坚持动力转换,又促进降本减负,通过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和要素资源的差别化配置,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集中,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加快实现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是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三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总体要求。在主要目标方面,我区明确了力争通过三年(2018-2020年)努力,实现“亩产效益”名列全市前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劳动生产率增速均高于全市工业平均增速,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年均分别提高4%以上,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提高到2.2%以上。从目前《实施意见》中确定的有关目标看,领先全市其他区、县(市),体现了争当“排头兵”的意识和决心。

  第二部分,主要是从全面深化企业综合评价、推进产业和区域综合评价、完善综合评价大数据平台三个方面,具体说明“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机制中“谁来评、评什么、怎么评、什么方式评”四大核心问题。

  第三部分,主要是用地、用能、用水、排污、信贷、财政奖励等六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机制的重点和举措。需要说明的是,在制定形成有关差别化政策过程中,重点把握了两点:一是可执行。即总体不突破现有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和上位法要求,做到依法依规;二是可落地。支持和允许各区县市在符合市里明确的差别化政策要求的范围内,因地制宜出台细则,不搞“一刀切”。

  第四部分,主要是根据我区产业发展现状,从实施项目准入综合评价机制、实施“低散乱”企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实施工业园区提升改造专项行动、实施冠军、独角兽企业培育专项行动、加快科技孵化产业承接转化专项行动五个方面,明确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机制。

  第五部分,主要是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监督、加强宣传引导等三个方面明确了“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的保障措施。

  三、适用对象

  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按照年度工作目标纳入综合评价的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我区范围内,按照年度工作目标纳入评价范围的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特色小镇、科创园区、小微企业园区。

  解读机关: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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