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一)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现状。近年来,我区学前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截止目前,我区3-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99.8%,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99.8%,优质学前教育覆盖率(省一级、省二级)为74.6%,其中公办园优质教育覆盖率为81%。但是,我区学前教育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如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相对不足,随着人民群众对入好园的需求逐年增加,入园矛盾日益突出;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分布不够均衡。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存在着较大差异,部分区域和农村的学前教育相对薄弱。为全面提升我区学前教育办学水平,促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急需制订我区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

  (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为推进余杭区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切实解决发展中的难点与热点问题,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浙政办发〔2017〕137号),《杭州市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杭政办发〔2016〕110号)》以及《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精神,特制定本计划。

  二、余杭区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的适用对象

  本行动计划适用于我区所有公民办幼儿园。

  三、余杭区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的内容举措

  (一)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1.扩资源。加快学前教育资源扩张速度,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到2020年,全区学前三年幼儿户籍幼儿入园率保持在99.8%以上,符合条件的余杭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均能相对就近入园;全区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人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85%以上,其中公办在园人数比例达到70%以上。

  2.提质量。加大优质资源提升速度,确保省一二级园的覆盖均衡。到2020年,全区省等级覆盖率保持在99.8%以上,其中省一二级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名园集团化覆盖率达到65%;城乡幼儿园互助共同体覆盖率达到100%。

  3.强师资。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准入标准,到2020年,全区教师持证率达100%,园长持上岗证率达100%,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98%以上。

  年度目标(2018—2020)

发展目标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人数占在园幼儿总数比例

85%

85%

85%

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占在园幼儿总数比例

70%

70%

70%

省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占在园幼儿总数比例

99.8%

99.8%

99.8%

省一级、省二级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占在园幼儿总数比例

80%

85%

90%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持有率

99.5%

99.8%

100%

  (二)五大行动

  1.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行动

  经费扶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符合条件的学籍人数给予同等级公办幼儿园生均培养成本和收费的差额补助;师资扶持: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教师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任教,工资待遇由公共财政经费承担。管理扶持:探索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作为公办幼儿园的分园,按“六统一”管理模式进行全面管理。

  2.薄弱幼儿园攻坚行动

  出台镇(街道)创建计划,一园一策,努力缩小城乡差异、公民差距以及公办总园与分园的差距,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分园基本消除省三级,民办幼儿园消除50%省三级及以下幼儿园。

  将优质教育覆盖率和薄弱幼儿园改造情况纳入各镇(街道)年度综合考评;将创建优质园作为幼儿园年度考核的指标并加大权重。优质园创建成功奖励经费为省一级50万,省二级30万。

  尝试公办托管民办与民办托管公办,构建省内有影响力的余杭名园集团。

  3.品牌推进行动

  全面推进课改,深化幼儿园品牌项目的内涵价值,拓展幼儿园品牌项目的内容范围,完善区域性“一园一品”创建机制,追求保育、教育、管理、服务的精细化、精致化,持续提升各园保教质量,逐步从品牌项目走向品牌幼儿园,培育一批在省市有影响力的余杭名园。

  4.师资提升行动

  实施“校级后备干部选培工程”“骨干园长培育工程”“幼教干部综合素养提升工程”, 培养一支与时俱进、开放大气、远见卓识、敬业专业的园长与镇街幼教专职干部等管理者队伍;做实五年一轮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确保民办幼儿园教师全覆盖;探索引入“驻园硕士”培养项目,选培一定数量的高素质师资进入学前队伍;按梯度实施教师引培工程,培养一批学前教育的领军人才,打造一支有专业影响力的教师队伍。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保育员上岗培训和岗位培训;探索建立保育员继续教育学分制,建立和完善保育员考评制度。

  5.信息智能行动

  探索教育资源服务供给新模式,通过数据整合共享和服务,启动“学前教育资源库”建设,搭建在线智慧教育应用平台,推动信息技术在幼儿园管理、课程实施、师资培训等方面的广泛应用。

  (三)主要措施

  1.经费保障: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力度。一是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事业费在教育事业费中所占比例,达到12%以上;二是镇(街道)确保安排足够的配套经费,用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其中,新增幼儿园按核定的办园规模给予一次性每班4万元定额补助。

  2.园舍保障:利用现有空置楼宇、旧厂房等满足幼儿园建设条件的资源,置换、改造为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优先改建成幼儿园,确保学前教育资多渠道解决园舍问题源与新增人口、分布相适应。充。支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幼儿园。规划主管部门应将民办幼儿园布点纳入教育布局专项规划;发改、国土资源等部门对民办幼儿园新增建设用地,要按照公益事业用地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保障其合理用地需求。三年内,重点在城郊结合地和资源相对短缺地新建改扩建20所幼儿园。

  3.队伍保障:科学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事业编制教师人均年收入达到义务段事业编制教师人均年收入水平,实行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制度;基本实现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工资待遇水平与事业编制教师大体相当。

  4.安全保障: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卫生保健规章制度,固化和提升幼儿园“三防”建设水平,确保师幼安全。

  四、余杭区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的注意事项

  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详见《余杭区住宅小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余政办〔2017〕39号)。

  民办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申报详见余杭区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余教〔2018〕79号)。

  薄弱幼儿园的品质提升详见《关于印发《余杭区薄弱幼儿园攻坚计划(2017—2019)》的通知》(余教〔2017〕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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