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意见》的制定背景
(一)目的意义
紧紧围绕发展“生态、高效、精致”现代农业和创建“景美、业兴、民富、人和”美丽乡村的理念,统筹农业公益服务、农村社会化服务“两类”资源,按照“重基础建设、拓系统应用、求高质服务、助‘三农’发展”的原则,重点在美丽乡村创建村实施智慧农村信息化应用项目建设,着力构建互联网+现代农业·美丽乡村升级版,实现村容美、环境美、产业美、人文美、生活美“五美并举”,努力打造新时代经济发达地区乡村振兴“余杭样本”。
(二)政策依据
1.《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的通知》(浙农专发〔2017〕7号)。
2.《关于印发《〈浙江省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省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17〕80号)。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由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建设内容、保障措施等四个部分组成。
1. 总体思路:重点在美丽乡村创建村实施智慧农村信息化应用项目建设,着力构建互联网+现代农业·美丽乡村升级版。
2. 主要目标:到2019年,全区所有美丽乡村精品村均建有“智慧窗口”,统筹建设开发相关智慧应用,实现涉农公益服务全面落地,各项便民服务有效整合,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形成符合我区实际的智慧农村经验和模式。
3. 建设内容:总计3大类11项具体举措。
4. 保障措施:在组织领导、推进机制、宣传推广、绩效考评四个方面进行保障。
5. 其他:明确《实施意见》自2018年5月11日起实施。
三、适用对象
申报创建智慧农村的美丽乡村精品村。
四、注意事项
1. 相关建设内容由各牵头单位分别组织开展。
2. 项目建设内容可能根据各牵头单位实际工作计划做相应调整。
五、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张扬
联系方式:0571-8622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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