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意见》的制定背景

  (一)目的意义

  为深化“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构建现代农业发展新平台,大径山农业产业集聚区被列入全省首批(10个)农业产业集聚区创建名单。为确保集聚区创建实效,省“两区”办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制订出台创建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创建内容、目标、重点工作和举措等,并纳入考核验收内容。

  通过集聚区创建,不断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打造余杭现代农业发展核心示范区,引领全区农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二)政策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58号)

  2.《关于印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分为“总体要求、创建内容、工作举措、保障措施”4个部分。

  1.总体要求:到2018年,建成集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休闲观光为一体,产业布局集中融合、资源要素集约高效、运行管理规范有序、示范带动能力较强的农业产业集聚区。

   2.创建内容:在瓶窑、径山两镇省级农业产业综合区范围内,规划总面积6.25万亩,以径山茶、花卉苗木和粮食为主导产业,培育发展休闲农业产业。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提升、产业链条延长、农业功能拓展、公共品牌培育、科技服务创新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6个方面。

  3.工作举措:主要通过扩大招商引资,规范土地流转;保障要素支撑,强化示范带动;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产业提升三大举措。

  4.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过程监管、加强工作考核。

  三、适用对象

  重点对集聚区创建规划范围内,符合“3+1”扶持产业发展导向的经营主体(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

  四、注意事项

  1. 《实施意见》是一个大径山农业产业集聚区创建总政策框架,具体针对项目申报管理等事宜,参考相关实施细则。

  2. 具体项目以当年度组织申报的通知文件为准,逾期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五、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徐攀峰

  联系方式:0571-89163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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