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规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的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结合我区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等实际情况,特制定出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杭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实施多高层公寓安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政策依据
《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
三、主要内容
本《通知》对我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多高层公寓安置范围、安置人口界定、独生子女加一政策、可购房面积、世居房政策等相关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四、适用范围
余杭区范围内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实施多高层公寓安置的区域。
五、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17年5月20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余杭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解读人:沈国明
联系电话:89186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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