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和《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要求,特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综合管理处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龙超路7号,邮编:311106,电话:0571-89368771,传真:0571-8936876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信息中心技术及业务的指导下,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的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循序渐进、有效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 

自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成立电子政务领导小组以来,综合管理处作为超山风景名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处室,主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管委会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严把信息发布关,坚持实时持续发布最新的政府信息,全力推动政府公开信息能够及时网上发布。在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的同时,继续遵守“上网文件不涉密,涉密文件不上网”的原则。目前,综合管理处现有一名兼职人员负责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继续建设好政府门户网站  

一年以来,我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畅通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渠道,从景区介绍、管委会机构概况、精彩活动、超山景点、自助旅游、缤纷景区、景区服务、招商引资等内容进行了公开,一有新情况、新变化能做到时时更新、及时报送,确保信息动态的公开化。 

(三)加强信息公开力度 

一年来,我管委会充分利用综合办公平台,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到认真宣传,并积极贯彻党的工作方针政策,不断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从而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能够做到及时将各项政策法规、重大项目完成情况等信息第一时间在平台上发布。  

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等特点,我管委会从多方面捕捉各类信息,选好角度,精心筛选加工,力求做到有新意、有特点、有效应,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做到一事一报,简明扼要。紧紧围绕全年中心工作,以反映工作动态,突出经验交流为重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管委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共计91则,包括通知公告11则、政务动态63则、其他7则。本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围绕景区物业招租、项目招标、党员固定日活动、贯彻党的会议精神、食品安全、消防宣传、安全生产、环境整治、古树保护、服务保障G20等内容展开,涉及范围多而广。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管委会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度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电子政务建设及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正常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目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公开有时还不够及时,个别栏目需要做进一步调整提升。 

2017年,管委会将进一步做好电子政务建设及信息公开工作,与景区加强沟通交流,在不断提高管委会信息化水平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制度,大力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断提高管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并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2016年,我管委会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