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区公安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开展的各项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余杭区公安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余杭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360号,邮编:311100,电话:0571-89261000,传真:0571-89261024)。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信息中心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照《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依照区信息中心的统一部署,更新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健全并完善了信息公开的发布、审查等工作制度;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于符合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的信息,通过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互联网“@余杭公安”官方微博、“余杭公安”微信公众平台、“余杭交警”微信公众平台等,第一时间内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方便公众获取有关资讯,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完整性,确保信息公开的广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年来,我局以“杭州·余杭”门户网站、“余杭公安”微博、“余杭公安”、“余杭交警”微信等为信息公开首要阵地,同时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设立专栏发布新闻信息,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相关信息,为群众服务,并接受上级机关和群众的监督。根据权力阳光工作及浙江政务服务网的要求,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定等权力事项366件,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个人办事事项65个,法人办事事项46个,行政审批事项22项,并公开出入境办证预约、办证进度查询等服务;通过网上12345提供便民咨询147次;通过政务平台公开信息53条,其中工作动态19条,通知公告34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文件信息91件。通过“余杭公安”微博推送信息5234条,通过“余杭公安”“余杭交警”微信推送信息1092条,出版余杭警坛3期。在中央电视台、《人民公安报》、《法制日报》、人民网、中国新闻网、浙江在线、今日头条、钱江晚报、都市快报、青年时报、杭州日报、余杭晨报等国家、省、市、区新闻媒体刊登文字稿件786篇,其中国家级媒体稿件10余篇,省级媒体稿件127篇。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分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4条,依法答复申请人14条,其中同意公开8条,部分公开1条,不予公开2条,信息不存在3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因政府信息公开我局被申请行政复议1起,发生1起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均维持原判。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因本局工作职能性质,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到位,工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2017年,分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强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抓好公安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宽信息发布渠道,严把信息发布质量,切实增强公安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推进全区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向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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