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健全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程,在保障公民知情权,打造服务型、透明型政府职能部门方面取得了成效。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对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进行了总结,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人员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我局进一步完善了由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所、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运行机制。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指定了一名专职人员和三名辅助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实行AB岗工作制,方便公众及时向我局查询咨询相关信息。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我局把工作重点继续放在了完善机制,加强培训,丰富载体上。 

(一)完善机制 

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召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向各科、所、事业单位进一步强调和明确了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所、事业单位分工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更新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完善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制度,切实保障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完善公开机制。我局修订和完善了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公开的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同时,局办公室还通过发送信息、电话等方法,督促各科、所、事业单位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培训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原有基础上完善了由40名科、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员队伍。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局办公室专门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2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3次,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方式和职责分工等进行了详细说明,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做好实施《条例》及《办法》的意识,提高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以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三)丰富载体 

为使信息公开的方式更加多样,公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我局加强了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全方位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一是以互联网为途径公开。“杭州·余杭”门户网和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是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网络平台,2016年我局继续将工作的重点放在了丰富网络公开信息上。及时在平台上公布市场监管系统及我局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以推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2016年以来,我局在“杭州·余杭”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7条,更新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信息206条,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856条。做好网络媒体宣传,开通“余杭市场监管”和“质量余杭”两个微信公众号,对我局掌上余杭平台和新浪官方微博,以及余杭区消费维权网、“余杭区消协315”微信公众号、消保委微博、“余杭品牌”微信公众号等及时维护更新。 

二是以报刊、电视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为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效果,我局十分注重围绕工作重心发挥媒体的宣传功能。今年在中国工商报、中国质量报、中国食品报、中国食品安全报等中央国家级和部级媒体发表报道52篇,在浙江日报、浙江法制报、市场导报、钱江晚报、钱江频道、浙江电视台、杭州电视台、杭州日报、每日商报、西湖之声、余杭晨报、余杭电视台等省市区级媒体发表报道529篇;在浙江省工商局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浙江质量网、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杭州质量网累计发表文章168篇。编印《余杭市场监督管理》杂志,加入了大量上级工商、质监、食药部门和我局出台的最新法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工作动态等内容,使之成为介绍我局工作和政府信息的新载体。3月14日,我局召开3·15新闻发布会,共吸引了浙江日报、浙江在线、市场导报、杭州日报、杭州明珠电视台、余杭电视台等9家省市区级新闻媒体前来采访报道;10月22日,举办《2015年余杭区质量白皮书》发布仪式暨质量强区发展论坛新闻发布会,共得到中国质量报、浙江日报、浙江法制报、市场导报、杭州日报、杭州明珠电视台、余杭电视台等11家省市区级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全年完成杭州电视台《红盾在钱塘》、《市民监督团》等栏目6期。 

三是依申请公开。完善《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局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3270件,其中申请档案查询41922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348件(其中当面申请4件,网络申请575件,信函申请769件)。根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对所有申请及时予以告知或答复。其中,98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内容因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指的政府信息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故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与财政支出 

2016年,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为20.8万元(全部为档案查询收取费用),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为3万元,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为1万元。 

三、其他情况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2016年我局进一步强化了工作督查。通过畅通纪检监督电话、聘请民主监督员、组织行风监督员进行工作评议等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通过季度督查和年度考核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落实。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引发的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申诉案或泄密事件,办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投诉转办件20件、行政复议11件。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工程,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往年的良好基础上又取得了较大的提高和进步,但是与区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要建立准确、及时、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仍需下大力气。二是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成员的相关业务素质还需加强,在加强指导力度、加强指导的针对性上仍需多动脑筋。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把握有难度,需尽快制定细致、可操作性强的工作细则。 

我局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进一步扎实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