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相关规定和上级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有: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二、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情况;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五个部分。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余杭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余杭区临平龙王塘路78号,邮编:311100,电话:0571-8622317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 

2016年,余杭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时更新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对于符合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的信息,及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公开,确保信息真实性的同时,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完整性。 

2016年,我局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本局网站、报纸等渠道,公开组织机构、领导分工、内设机构职能、部门政策文件等内容,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信息。 

1.全年主动公开信息98条,其中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条;通过本局网站公开信息78条;通过报纸媒体发布审计信息4条;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审计公告等信息9条。 

2.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函件;未发生行政复议;未发生行政诉讼;未收到相关举报投诉件等情况。 

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情况 

(一)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在余杭门户网站和本局网站设置“机构概况”、“领导班子”、“部门文件”以及“联系方式”等多个板块,集中公开本部门的审计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工作流程、局领导班子、内设机构、人事调整、监督方式等信息。 

主动公告《余杭区审计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于2016年5月26日在本局网站上公告“余杭区审计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内容包含18项申诉问题、对应的行政行为、法定申诉方式及其处理时效、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财政资金和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于2016年3月18日在本局网站上公开“余杭区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内容包含本局基本概况,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及说明等。 

2.主动公告、公示政府采购行为和招标结果。于2016年2月22日在本局网站上对余杭区审计局外聘社会专业人员预选库进行公开招标进行了公告,于4月5日对外聘社会专业人员预选库招标结果进行公示。 

(三)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和整改情况公告 

全年主动公开余杭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管理运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8个项目的审计结果。2016年7月29日,我局代表区政府向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作了《2014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的报告》。并于2016年11月28日,在局网站对《2014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了审计公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矛盾和不足,主要有信息公开量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信息公开覆盖面不广、信息时效性不高等方面,针对这些情况,我局正在作如下改进和提升: 

1.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根据要求,设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开展督查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2. 与时俱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和本局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并开通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注重日常维护,定期检查清理,适时增加和调整功能模块,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3. 积极探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审办〔2016〕73号)等规范制度,对重点领域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依法公开审计结果,执行“双公告”制度,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对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整改情况以及部分应公开的审计信息和情况等进行公告公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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