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余杭区贯彻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今年下半年我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根据调整情况,我局更新完善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继续负责实施全局电子政务建设应用和信息公开工作。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及落实情况。2015年初,我局通过印发通知、组织培训的形式,对文件、信息的处理工作再次进行了规范,各科室对进入政务网公文流转程序的文件、信息,依照发文要求,由拟稿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否公开的意见,并送审核人审核,经领导签发后,由办公室按照实际发布。局各类信息由各信息审核员经过规范、保密等多项审查合格后,统一推送外网、微博和微信公开。为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程度,今年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两次开会,专题研究信息公开的规范工作。 

宣传、培训方面的工作情况。2015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参加上级组织的信息公开方面的培训2次。 

公开接受各方监督情况。我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和机构领导的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均在政务网、余杭法治网、局政务微博、“余杭司法”政务微信上公开,全年我局通过发布各类政务信息50余条;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投诉举报窗口、公开投诉电话;继续抓好权力阳光工作,年内先后三次修改权力清单,主动与省、市、区相关部门对接,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相关内容的填报和修改工作,并做好运行期间的维护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以“杭州·余杭”门户网站、余杭法治网、余杭区依普办官方微博、“余杭司法”政务微信为信息公开首要阵地,同时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设立专栏发布新闻信息, 并且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安置电子触摸屏,结合法律服务咨询台,供群众查阅信息。继续印制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便民手册、法律援助便民手册、人民调解宣传手册等便民资料放置窗口,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相关信息。根据权力阳光工作及浙江政务服务网的要求,继续清理原有的54项权力事项,目前全局共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及其它四大类十三项权力,全部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试运行,可在第一时间为群众服务,并接受上级机关和群众的监督。截至12月中旬,区司法局在政务网公开栏公开文件42件,信息898条,在门户网公开文件22件,其它事项3条,动态信息113条,在局法治网公开信息3444条,在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28条,在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8条。今年我局未发布规范性文件。 

三、 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网络方式要求政府依法公开信息事件。 

四、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局2015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未发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的其它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2016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与各业务科室之间的沟通联系,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