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迎宾路216号,邮编:311100,联系电话:86225841)。 

一、概述 

2015年,我办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加大公开力度、健全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汇总备案,规范、制定信息公开流程,相关职能科室承办职责范围内的申请事项。 

(二)开展培训,提升意识和能力。年初,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班。通过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制定的背景和渐出、基本机构和主要内容、实施的意义等内容,列举信息公开工作现状、问题和案例,进一步提升办局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 

(三)拓展渠道,提供信息和服务。在继续完善余杭农网、89280110服务热线、12316举报电话、室外信息公告栏和大厅电子显示屏、新浪官方微博等公开方式的基础上,2015年1月6日,“余杭三农”微信正式启用,进一步推展涉农政策等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为社会提供更及时、有效的信息和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区农业局(农办)以门户网站、部门网站(余杭农网)为主要公开平台和渠道,主动公开部门文件、公告公示、专项经费等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主要职能、内设机构、联系方式、政策文件、资金使用、公示公告等信息128条;通过部门网站(余杭农网)、微博、微信、《城乡导报》、《浙江日报》、《农村信息报》、《杭州日报》、《农民日报》等新闻媒体公开信息3047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区农业局(农办)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9件,均通过信函方式申请。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办局对所有申请及时予以告知、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答复1件、不同意公开答复1件(法律法规规定不予以公开)、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4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7件(其中2014年遗留3件),其中9件维持我办局答复,尚有1件正在办理中。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2016年,我办局将继续按《条例》和上级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一是优化公开渠道,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互联网和新媒体的作用,进一步拓展优化信息公开和政务互动渠道,方便公众随时随地第一时间获知相关信息。二是规范信息发布,落实保密审查。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保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提供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开质效。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途径,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素质,以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与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