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全区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报由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概况,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五部分组成。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杭州·余杭”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xxgk.yuh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9180136,传真:0571-89181079,地址: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4楼,邮编:311100,电子邮箱:xxgk@yuhang.gov.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概况 

2015年,余杭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安排,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公开程序,加强培训指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根据省市政府对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积极作用。区公开办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专业化水平。 

(二)规范公开处理流程。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规范”,通过下发电子版《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征求意见单》向有关单位征求公开意见,经单位领导签审后进行反馈,依法依规做好申请答复工作。通过纸质《依申请公开办理审批表》向区府办相关科室征求意见,经区法制办审核后作出规范答复,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强化公开责任。 

(三)开展公开工作培训。面向全区各级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务培训。邀请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章剑生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授课指导,结合《条例》和省市规定重要条款,对公开工作的难点重点进行系统分析和归纳总结,有效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2015年全区各职能部门、镇街通过“杭州·余杭”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重点信息1万7千余条,其中通过公文流转系统主动公开政务文件3450个。 

(二)公开形式。利用互联网、公开查阅点、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微信等形式,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15年,区档案馆共接待来馆查档2689人次,接受咨询200余人次,提供利用档案、资料6551卷(册),复印13059页,充分发挥了档案公共服务效能。全区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举行新闻发布会,就重大事件、热点信息进行权威发布,包括区市场监管局3.15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区教育局2015年中考成绩发布会,“崇贤新城解读与展望”新闻发布会等。继续发挥“余杭发布”政务微博微信龙头作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公开内容。根据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保障性住房、房屋征收与补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由区编委办牵头,经区法制办、区财政局、区审改办等单位审核把关的“行政权力清单”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主动公布,同时根据部门职责调整进行适时动态更新。由区法制办牵头,采用摘要信息的形式,对适用一般程序作出或变更的行政处罚决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主动公开。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继续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部门预算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推进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信息公开,组织完成2014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将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通过《余杭审计》网站予以公告,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促进城镇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根据“循序渐进,逐步覆盖”精神和融入杭州主城区的相关要求,逐步扩大公共租赁房保障范围,研究制定《余杭区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办法》,同时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现日常受理。促进土地征收信息公开,在国土余杭分局网站设置“征地拆迁阳光补偿”专栏,主动公开有关政策公告、法律法规、报批手续、征迁补偿标准、安置政策、操作程序、征地批准文件、征地公告、补偿结果等信息。 

4、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待遇调整信息,每年发文公开区基本养老金有关数据。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借助余杭民政信息网、余杭福利企业网、余杭慈善总会网、余杭老龄网、96345便民服务网五大平台,结合镇街村务公开栏,有效整合全区各民政系统信息资源。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通过余杭卫计网站公开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公示、卫生应急公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用药监测报表等,同时公开就诊指南、名医馆、医保定点医院、医保定点药店、儿童接种等信息,方便公众查询。 

5、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以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环保局部门网站两大信息公开平台为主阵地,以微信和微博为辅助,按时公开环境质量、执法、许可、处罚、监察、信访等信息。促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在《余杭晨报》设立《食品安全信息》专栏,每月定时发布检测信息,公开2015年第一批食品安全“黑名单”。促进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建立余杭安全生产网,开设政策法规、专项工作、安全监管、安全常识、投诉举报等栏目,及时发布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信息。 

6、推进企业信息公开。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动公示股权出质登记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工商行政处罚信息等3千余条。做好区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根据《余杭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国有企业重大资产处置、产权转让、资产核销管理,制定对下属国有公司的考核办法,公开发布薪酬考核结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全区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109件,在本年度完成答复1094件。其中当面申请342件,传真申请30件,网络申请173件,信函申请564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72件,属于同意公开答复数718件,属于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35件,属于不同意公开答复数69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40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96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5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15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审批、农民多层公寓建设、财政资金使用等信息。申请量列前三位的单位是:国土余杭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

区政府(办)2015年共收到以各种形式提交的申请101件,在本年度完成答复96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30件,属于同意公开答复数15件,属于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1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20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7件。

全区共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件60件,其中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5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诉讼案件127件,其中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6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费用。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当前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机构建设有待加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标准不一,新老成员交接不畅,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公开工作水平提升缓慢。二是公开制度有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不够及时,对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受理渠道等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2016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造为契机,重新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和规范性,最终形成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电子台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同时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根据《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继续推进实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情况季度通报制度,把目录公开情况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围绕2016年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