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余政发〔2014〕9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余政办〔2010〕8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切实保障和方便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经研究,决定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在接到申请人的依申请件后,将根据申请内容分别向相关责任单位征求意见。相关责任单位收到“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依申请公开交办单”后,应于交办单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情况反馈,提出公开意见,经主要领导签审后,将“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征求意见单”书面回复给区公开办。回复时,需按照以下内容对征求意见单进行逐项填写:

1、经办科室。根据依申请公开内容填写经办科室及经办人信息。

2、该信息是否存在。如存在申请信息,填写“是”。

3、该信息公开主体(制作或保存单位)。如回复单位是该信息公开主体,填写“是”;如回复单位非公开主体,填写“否”,并注明申请信息的实际公开义务人。

4、该信息涉及的其他部门。如申请信息涉及多部门,需注明其他部门名称及联系人。

5、该信息可公开及其主要内容。如申请信息可公开,需附上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

6、该信息若不予公开。如申请信息不能公开,理由须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

附件:1. 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征求意见单

            2. 征求意见单回复范本

 

 

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2014年9月10日

  附件1

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征求意见单

事项编号

2014〕第   

申请内容

 

经办科室

          

经办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该信息是否存在

 

该信息公开主体

(制作或保存单位)

 

该信息涉及的其他部门

 

该信息可公开及其

主要内容(若篇幅

较长,可用附件)

 

该信息若不予公开,

请说明理由

 

科室负责人意见

 

签名:

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主要领导意见

 

签名:

 

 

(单位公章)

年      

 

附件2

征求意见单回复范本

事项编号

2014〕第1

申请内容

西溪人家一期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经办科室

科室名称

经办人

姓名

某某人

联系电话

 某某电话

该信息是否存在

该信息公开主体

(制作或保存单位)

 国土余杭分局为该信息公开主体(制作单位)

该信息涉及的其他部门

该信息可公开及其

主要内容(若篇幅

较长,可用附件)

 申请信息可公开,具体内容为我局签发的编号为3301102009A1009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详见附件)

该信息若不予公开,

请说明理由

 无

科室负责人意见

 

签名:

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主要领导意见

 

签名:

 

 

(单位公章)

年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