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我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各项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区风景旅游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条例》和《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试行)》(余政办〔2009〕7号)要求,我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注重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组织机制进一步健全。在局内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质监所、市场科、规划科、安全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由办公室牵头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把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纳入了各科室年度工作任务,与各科室的年度评比相挂钩,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拓展。围绕做好政府信息工作,我局加快局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更新,创建了政务公开版块,公开了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政策法规、招商引资等信息,并注重及时更新有效信息。重新制定了《余杭旅游工作宣传方案》,对照省市区各级要求,加大了信息宣传,严格信息公开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同时,在充分发挥余杭区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的加强了与游客和市民的沟通联系,立足将余杭旅游网建成全区旅游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二个阵地。此外,导入行风暗访员监督机制,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执行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等进行暗访检查,提高信息公开成效。

  (三)信息公开效果进一步增强。通过多渠道、多方面公开相关信息,未出现因信息不公开而造成投诉举报或其他群体事件,信息公开的效果呈现持续上升状态。在公开各类信息,处理各类咨询投诉过程中,我们深刻感受到,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对我区旅游事业的愈来愈了解和支持,愈来愈关心和重视,对旅游更好更快发展的要求也愈来愈高。所提出的对策建议也十分中肯到位,使我们颇受启发,受益良多,增强了我们发展旅游的信心和决心。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互联网

  截至目前,我局主动公开了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办事事项、资金信息、业务信息、工作信息、公共服务、人事信息、社会监督等十大方面的内容,2013年,公开了权力事项库,公开行政处罚78项、行政非许可2项、行政监管18项,其他权力2项等等。在政务平台公开信息累计达922条,采纳171条,内容包含旅游专项资金实施方案、调研报告、项目推进、星级A级创建、行业发展等信息。除在政府专业平台公开外,我局还在部门网站——余杭旅游网上公开信息360条,涉及旅游项目建设、节庆活动、行业培训等情况,制作10个旅游专题信息。另外,政务信息向省旅游局报送148篇;向市旅委报送信息162条,自主维护的余杭旅游官方微博累计发布信息2000多条,有效提高了信息传播力度。

  (二)新闻媒体

  一是举办新闻发布会。举办了第五届中国杭州超山梅花节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邀请全国各大主力旅行社的负责人和长三角地区的媒体记者参加;由区委宣传部、杭州市余杭区风景旅游局、旅游集团主要负责人第五届梅花节情况,并向媒体发布2013超山赏梅攻略。

  二是依托媒体宣传。在对外宣传上,我局始终保持与全国知名媒体的良好合作。邀请中央电视台、浙江卫视、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浙江电视台钱江都市频道、教育科技频道、民生休闲频道、西湖明珠频道、生活频道等国内重要电视媒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上海第一财经广播、杭州交通经济广播、西湖之声、浙江人民广播电台、浙江电台交通之声、旅游之声、城市之声等广播媒体;新华社、中国新闻社、人民日报、中国旅游报、中国文化报、文汇报、浙江日报、钱江晚报、今日早报、青年时报、杭州日报、都市快报、城乡导报、江南游报等报刊;以及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网易、新华网、人民网、中广网、中国网、国际在线、浙江在线、杭州网、19楼论坛等主要网络媒体,共计近50多家主流媒体做了跟踪报道第五届中国杭州超山梅花节、第十二届中国茶圣节、鸬鸟蜜梨节、羊锅节等重要节庆活动以及全区各大景区宣传。同时,联合省旅游局举办“看晚报·游浙江”之“全国旅行商及媒体走进余杭”活动,邀请了全国各地的旅行商和媒体记者参加,通过旅游推介、业务交流、实地踩线等形式向外界展示余杭旅游的崭新面貌,扩大了余杭旅游品牌影响力。

  (三)政务公开栏

  公开了二星级宾馆饭店办事程序,对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干部践诺、干部人事考核、党员培养发展等重要事项进行公开公示,并及时更新政务动态信息。同时,余杭旅游政务网设置了“旅游法”专栏,调动群众积极参与普法学法并设置咨询投诉信箱与群众进行互动。

  (四)公开投诉渠道

  借助区旅游形象推广中心平台,通过配备专属人员,添置设施设备,专门接受游客和市民的信息咨询和受理投诉,并公布咨询电话为89196123,投诉电话为89161861,做到电话24小时接听,确保了信息畅通,扩大了余杭旅游宣传渠道。同时,新设立了余杭旅游(临平)分中心和余杭旅游(琵琶湾)分中心两个旅游咨询点,截至目前我区共有9个咨询点,咨询点内放置了各类余杭旅游宣传资料,并有专人现场进行咨询服务,进一步扩大了信息宣传的载体,提高了信息宣传量。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通过网络收到1件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

  通过“政民互动”统一平台处理咨询投诉内容24条,涉及径山旅游区开发建设、导游证年审、规划编制、文化打造、旅游商品开发等。处理各类电话咨询、求助和转办投诉70件,办结率100%。咨询投诉内容均得到了及时回复、有效处理,受到了群众的肯定。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1名专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无相关财务支出。

  七、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无

  八、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深化,对应公开及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不够清楚,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以及对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针对以上不足,特制定以下改进措施:第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学习,加深对信息公开知识的认识,做到把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及时地公开,对于涉密的不能公开的信息绝不公开;第二是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主动倾听民意,进一步了解公众对旅游系统信息的关注重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相应增加公开的内容;第三是在发挥现有宣传载体效能的基础上,逐步应用网络、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等新渠道、新方式,使多种公开载体形成合力,发挥最大的作用;四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此项工作的长足、规范化发展。

 

 

 

  杭州市余杭区风景旅游局

2014年3月31日